受众的权利
记忆点:受众定义+三项权利
知识定位:《传播学教程》第十章
受众是新闻传播活动的主体之一,也是民主政治社会中的公民。作为民主政治社会成员,他们在新闻传播活动中享有与公民的基本权利相应的权利。
在新闻传播过程中,郭庆光老师认为作为“权力主体的受众”主要包括传播权、知晓权、媒介接近权三个方面:
(1)传播权:传播权是构成社会的每个成员所享有的基本权利之一,称为表现ziyou或言论ziyou的权利。
(2)知晓权:知晓权广义上指社会成员获得有关自身所处的环境及其变化的信息、保证社会生活所需的各种有用信息的权利;狭义上指公民对国家公共权力机构的活动所拥有的知情或知察的权利。
(3)媒介接近权:媒介接近权即一般社会成员利用传播媒介阐述主张、发表言论以及开展各种社会文化活动的权利,同时,这项权利也赋予了传媒应该向受众开放的义务和责任。媒介接近权的核心内容是要求传媒必须向受众开放。它的提出在缓解社会矛盾方面产生了重要影响:“反权论”、“意见广告”、“开放频道”。
听友252042192
好像还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1812582csoe
反论权
拖鞋哥新传考研
抱歉,这个词条有一个错别字,大家要注意下哦——作为“权利主体的受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