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2014这个数字,我忆起了那些陈年旧事。
第一幕影入我眼帘的便是那个电梯
2014.11.10是我二十八岁的生日,因为一句喜欢。二十八岁的生日就定在御泉谷过了,傍晚时分,我捧着一束香槟玫瑰,他说只有这个颜色才配得上我,香槟玫瑰是他心中最高级的颜色,他提着我最爱吃的元祖蛋糕,当我们走向电梯的时候,迎面过来一张有些熟悉又谈不上很熟悉的面孔,我们互相看了对方一眼,好像都能记起,但又无语——他’没有祝我生日快乐,我也没向他问好,不知为什么会有点不好意思的羞涩与尴尬。
有点熟悉又有点陌生的面孔,源于2014.07每年一度的拍摄写真,这里是我的拍摄地之一,有一个我骑自行车的场景,我骑自行车的技术原本就不太好,又穿上14-15cm的高跟鞋,再加上是上坡路,骑得就更差了,他’很阳光的走向我:“我帮你骑吧,我载着你。”我说:“我有点重。”他说:“没事儿,我可以。”可能他是尽地主之谊或者热情再或者我的美丽,哪一个都行吧。
这次拍摄,拍摄团队的负责人夫妇一同坐镇,他’通过拍摄团队向我发出邀请,以最高规格来宴请我,我婉言谢绝——因为我要去赴给我接风洗尘的晚宴,那是我第一次开这么久的高速,我的晚宴泡汤,因为他临时有不可推的安排——有点失落,但这就是我,我答应别人的事情一定会做到,只要是我的选择我就不后悔——忠诚、任性、真诚、善良、可爱、努力的我——我喜欢着——这就是有血有肉的我。
他去年来找过我,说是来结婚的,我以最高规格接待了他——三天,我告诉他——你路过这个城市我接待了你,就够了,现在回忆起曾几何时带着些许波澜的往昔,像是发生在昨天,也像是别人的故事——平静而安宁。
很感恩上天赋予我一种能力,必须记住的我可以还原现场,不是必须的我即刻就会忘记——它不会留下内存,不是我定的是否必须,大脑自己匹配筛选。
因此我可以傻傻的像孩子一样的活着,也可以逻辑清晰地像个斗士一样的思维,我喜欢未知明天的一切惊喜,做个随喜、随性、随心的孩子,真好,真的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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