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执着于绅士

2024-01-17 16:43:1413:03 8652
所属专辑:《莫斯科绅士》
声音简介

《莫斯科绅士》读后:

 执着于绅士

 作者:风城箫客


    一位自诩为绅士,我想他一定是自诩绅士的。埃默·托尔斯,本书的作者,热爱古典音乐、钟情法国教皇新堡红酒,喜欢《卡萨布兰卡》和007系列的老电影、热衷收藏古董家具和艺术品。譬如他的书房,用桃花心木的镶板、皮椅和19世纪中叶的爱尔兰写字台,整体就很有绅士俱乐部的调调。他住在一幢维多利亚式的别墅里,大理石壁炉、法式门、触眼可及的旧式家具和小物件,能让他的神思随时可以飘入某个过往的时空……

    埃默·托尔斯,生在波士顿,来到波士顿,你会察觉相比其他美国城市,这里有种老城气息,尽管相比中国,美国的历史短得可怜, 但让这个城市一战成名的“波士顿倾茶事件”不仅是美国独立战争的导火索,其发生的 1773年也能远追至清乾隆年间了,算算也是座如假包换的百年名城了,有过大笔资本投入,未受战乱打扰,再加之哈佛与麻省两座名校加持,让波士顿老城味儿+人文味儿飘香。

    他所受的教育也是所谓的根正苗红,波士顿一所的贵族中学毕业,耶鲁学士,斯坦福英文硕士。不过这位怎么看都很文艺的小伙儿却选择了最流俗的工作——去纽约华尔街做金融投资。金钱里打转多年,忽一日又去俄罗斯出差,依着他留恋旧时光、讲究腔调的秉性自然是选莫斯科红场附近的大都会酒店,说起这座酒店,那才是真正旧世界、富贵繁华时代的明珠,酒店建于十九世纪晚期,那时的西方世界,资本极大积累,也还没给两次世界大战打烂掉,被无数人追为历史上的“美好时代”,大都会酒店就是按那个时代的“一流酒店”的标准打造的。1905年完工后即成为上流社会的滥觞之地,云鬓衣香、纸醉金迷。“十月革命”后,大都会酒店依旧是苏联国际外交中名片般的下榻处,毛泽东来莫斯科时就住在这家酒店里。尽管时过境迁,但经过几番改造的酒店依然有着独特华美的世纪初味道。



      埃默·托尔斯来这家酒店也有十数次了,这日大约在某处发呆,兴许酒店本身就是这多灾多难的一个世纪历史的参与者与无数城头变换大王旗故事的发生地,因此在这个历史现场,一个绝妙的灵感蓦然闪现——一个沙俄贵族十月革命后被软禁在了大都会酒店中,不能迈出门口一步,尽管失去自由,但与关押不同,酒店是个每日都会有各色人等来往的所在,兼之酒店的江湖地位,所来所往也绝非庸人,一个绝妙的故事形成了一个闭环。这个主意总会让人想起一部好莱坞电影《海上钢琴师》,1900是个出生在豪华邮轮上的弃婴,被人发现的那天是二十世纪的第一天,因此得名,这位钢琴天才从未离开过这座邮轮,经历过两次世界大战,破败不堪的邮轮要被炸毁了,1900最终还是选择留在了船上,与这艘他的生命之舟,和他这个最好又最坏的时代一起终结。邮轮同样也是世界,人们来去匆匆,1900年的生命一点也不贫乏单调。


    埃默·托尔斯书中的这位沙俄贵族,罗斯托夫伯爵软禁的那年他刚刚三十出头,之前的生活精彩、美好,最初他只能靠重温过往的时光打发时间,但这样显然很容易让人发疯,他不像很多励志故事里的人用这类孤岛时间发奋图强成为艺术家或者作家,没有,很遗憾,听上去才华横溢的伯爵其实所擅长多为……嗯……多为修养与腔调,更像种生活方式,而非实务,书中人们叫他“前人民”,听上去很尴尬,也确实尴尬,他的时代已然消失,他骄傲的、擅长的、有用的、魅力十足的……种种优良品质,在此时看上去真的,一钱不值。他的存在简直是让人民更坚信他的旧世界就是应该被彻底打翻。不,酒店客人的变化莫测绝对会给伯爵的生活五颜六色的麻烦和乐趣。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以酒店为题材的电视剧,因为素材无限呀!


     他最终选择了自己的生活方式,没错,这时他依然有选择的可能,这也是他的命运相比那个时代其他的“前人民”而言要幸运的多。他的好友曾经无比热情地投入到充满激情的新世界中,最终却告诉他:当你被软禁在大都会酒店的那一天起,你其实成了全俄罗斯最幸运的人。他被迫成为一个无法参与的旁观者,却也幸运地旁观了一个世界点点滴滴的巨变……

    罗斯托夫是位伯爵,贵族,但书名却是《莫斯科绅士》,没错,当他被新时代软禁,自然已经不是什么贵族了,但依旧是个绅士,绅士如同贵族,也是个故纸堆里的词了。新时代里,绅士还有意义吗?到底什么是绅士?贵族与绅士最大的区别是什么?越简单的问题越难回答。贵族自然要有封号、家产,更重要是要有社会责任感。但世上本无那么多产业、尊号、富爹、贵妈的,这些出生时没有,这辈子基本就不会有了。但绅士却是后天可以拥有的。绅士是什么?关于这个注释,连一向以绅士创造者自居的英国也答案无数,大体是:有尊严、接受过良好的教育、举止和着装得体、品性高尚、趣味高雅、尊重女性、保留着一些忠诚、侠义的骑士精神的成年男性。注意,这些都是可以修习、养成的。可能没多少钱、没有头衔,但只要家世清白,绅士更像一个中产阶级的门面形象。绅士和贵族相比可以没那么多社会责任感。

      因此有朋友说绅士更像中国古代的员外,私下并不同意,因为员外虽然不需要士大夫阶层治国平天下的责任感,虽然也受当地人的尊重,但更多是因为富有,且不会为富不仁,而不是品行高尚,所谓富贵闲人是也。中国在世纪初翻译gentleman的时候也有分歧。很多人觉得可以对应中国文化中的君子,但君子的谦和、温润、品行高洁、有所为有所不为,看似与绅士有很多相近之处。但绅士似乎更在意外在的得体,行事按当时国人的眼光却未必那么坦荡、高洁了。而君子,虽然也有“束带矜装”之类的仪表要求,但更重内心。因此选了绅士一词。中国古词单字表意,“士”的含义甚广,本就有精英群体的含义。“绅”字更有趣,绞丝旁,本意是指束衣服的腰带垂下的带头部分,指已婚男子。后指有名望、势力的人。注意绅一般不是地主,就是退休官员,即也没有行政职务。所以最终没舍得用君子而用了绅士一词去翻译gentleman。幸好这样翻译,不然如果用旧时晚上常用的开场白:ladys and gentlemen ,变成了淑女们、君子们,听上去就像在骂人了。

    好了,闲言少许,当那个外在的贵族的皮被扒掉后,绅士的骨还在,谦和的处事方式依旧,无论对侍者、厨师、裁缝还是通过不知道什么裙带关系爬上去的新贵们;良好的修为夺不掉,外语、察言观色地社交眼色、对食物和酒的鉴赏能力在一家酒店里还是有用的。绅士相比对待这个新世界没有贵族那么痛苦,贵族的教育中有着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有责任和义务就改造、呼吁,绅士不需要。因此回避掉了这个尴尬不可为的义务。


    一直不知道俄罗斯人会怎么评价这本书,作者埃默·托尔斯可是个地地道道的美国人,就是说他是将自己想象成一个俄国人去写这本书的。好在那个时代,贵族世界本就是国际化的存在,所以……我猜想也许俄罗斯人觉得他的书回避了太多残酷痛苦的部分,将那些伤痛淡化或者带着置身事外的状态将其幽默化了;但作为一个中国读者,还是挺过瘾的,其一他笔下的俄罗斯和我们脑海中旧时的俄罗斯人是贴切的,再者后期的很多事件、变化其实对国人也不陌生,有那种不言自明的“你懂的”效果;再者,作为一本好看的小说,太残酷了,大约看着难受,而且以这个前提,像罗斯托夫伯爵这种人就根本不可能在新政权下在那么一个高级酒店中被软禁了。所以整本书的气氛都上去是轻松有趣,娓娓道来的。但其实也暗藏着伤痛,凄然的蚀心之痛。这样的情绪拿捏恐怕也是小说卖座的一个重要原因了。毕竟伤痕小说让受伤的人去写,假象的伤痛让远距离擅假想的人编织吧。


      漂亮的细节、缜密的结构、对俄罗斯绅士审美的精心研究以及对旧世界气氛的极好营造,让这本书出版后就占据了当年的《纽约时报》书榜整整一年,《纽约时报》更评价埃默·托尔斯为“这个时代最后的绅士”,这个评价对作者而言恐怕比其他任何赞誉都让他觉得极为受用吧。早没了贵族的时代,绅士大约是最体面的一个称呼了。而这也不仅仅是个称谓,更是个需要学习、修炼、坚守的为人准则。尽管如今“绅士”这词也算是古物了,但如同书中所传达:这样的修为永远不会过时。本书出版后,一时间莫斯科大都会酒店冒出了无数世界各地的拿着小说来朝圣的游客,他们在酒店里寻找与书中每一个对应的场景,很可惜伯爵蜗居的阁楼其实并不存在,但这不是更符合这个故事“空中楼阁”的巨大魅力。尽管小说结尾很美国化,尽管这绝对不是一部伟大的小说,但绝对是本好看、好品位的优秀小说。

用户评论

表情0/300

指黄王

美妙的故事配上美妙的声音。是我听过最好的有声书。谢谢主播。

假行家_ew

谢谢主播的精彩朗读,一个梦幻的唐吉诃德…

1393119rity

谢谢主播的精彩演播!自由,伯爵最终获得了自由

外行影迷

播讲很动听

真的都挺好

太好了!谢谢主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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