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家住市区的张先生向牡丹晚报反映了自己遇到的糟心事,据张先生介绍2019年8月,因家中急需用钱他找到一个朋友到位于人民路的一家融资租赁公司进行贷款,融资租赁公司告诉张先生可以把名下的车抵押给公司,并拿出一叠合同让张先生签字,而在张先生签好字后工作人员才向他介绍还款金额和时间。张先生共计贷款181000元第二天就收到了到款信息但到账的金额只有149000元。张先生表示现在已经还款一年整了,本想一次性把剩下的钱全部还完,结果对方说我需要还款134000元。张先生算了一下,贷款三年我要多还105200元。 随后记者就此事咨询了韩光玲律师,他表示这件事情具体情况要看合同是怎样签署的。但无论什么合同,签署之前一定要对合同条款熟读并了解,发现不公正的格式条款应拒接签字。律师提醒,在有相关资金需求时,一定要选择手续完备、证照齐全的正规公司进行,在签订相关合同前要注意多方核查对方经营资质等营业状况和涉诉情况。签订合同时,要对容易引起纠纷的还款时间、支付方式、利息等进行清晰明确的规定。要注意让对方及时出具收条,切忌“空口无凭”。
来源:菏泽快报
主播:郭旸
责编:辽沈晚报 丁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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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幻大飞机
高炮平台 借了就是死
OAKLEAF
坑你没商量
圆6620
希望有关部门干预
清风闲情
这种高利贷最好别借
龚葳WNX
我没有贷款。出门住店押金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