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1日,陕西安康市一生物化工公司停产期间,污水处理站絮凝混合池发生一起中毒窒息事故,造成6人死亡。今年8月5日,安康市应急管理局公布该事故调查报告。事发公司是一家以黄姜皂素生产深加工为主的民营企业。调查报告显示,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新增设污水池玻璃钢密封罩棚造成污水池内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集聚。女工唐某未严格按照有限空间作业要求,擅自进入有限空间,违章操作,导致事故发生。其次,5名员工在不清楚絮凝混合池内气体环境且未佩戴防护用品的情况下盲目进入絮凝混合池中施救,引发事故死亡人数增加。此外,涉事公司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相关监管部门安全监管不力,是导致事故发生重要原因。唐某等6人对这起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6人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予追究责任。记者获悉,张某在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以来,长期在家抚养小孩,未到厂上班,未履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目前,相关部门已建议将张某和该公司厂长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来源:上游新闻
主播:郭旸
责编:辽沈晚报 丁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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