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二分编第十九章运输合同第二节客运合同

2022-10-08 21:03:2504:40 94
声音简介
第二节 客运合同

  第八百一十四条 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出具客票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八百一十五条 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实名制客运合同的旅客丢失客票的,可以请求承运人挂失补办,承运人不得再次收取票款和其他不合理费用。

  第八百一十六条 旅客因自己的原因不能按照客票记载的时间乘坐的,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办理退票或者变更手续;逾期办理的,承运人可以不退票款,并不再承担运输义务。

  第八百一十七条 旅客随身携带行李应当符合约定的限量和品类要求;超过限量或者违反品类要求携带行李的,应当办理托运手续。

  第八百一十八条 旅客不得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以及可能危及运输工具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或者违禁物品。

  旅客违反前款规定的,承运人可以将危险物品或者违禁物品卸下、销毁或者送交有关部门。旅客坚持携带或者夹带危险物品或者违禁物品的,承运人应当拒绝运输。

  第八百一十九条 承运人应当严格履行安全运输义务,及时告知旅客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旅客对承运人为安全运输所作的合理安排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

  第八百二十条 承运人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运输旅客。承运人迟延运输或者有其他不能正常运输情形的,应当及时告知和提醒旅客,采取必要的安置措施,并根据旅客的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或者退票;由此造成旅客损失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不可归责于承运人的除外。

  第八百二十一条 承运人擅自降低服务标准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请求退票或者减收票款;提高服务标准的,不得加收票款。

  第八百二十二条 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

  第八百二十三条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第八百二十四条 在运输过程中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旅客托运的行李毁损、灭失的,适用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

用户评论

表情0/300
喵,没有找到相关结果~
暂时没有评论,下载喜马拉雅与主播互动
猜你喜欢
民法典/合同编/典型合同/保证合同

保证合同,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内在的最重要元素之一,保证合同的精确理解解释和正确适用,事关重大不能不格外重视

by:龙元富律师

民法典之合同编理解与适用

民法典之合同编理解与适用及案例精析。荆婧律师主讲,荆律是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资深律师,擅长疑难复杂民商事纠纷处理,刑事辩护,商务谈判等。

by:听友217588220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

by:淼淼学法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逐条精讲

民法典立法专家朱广新教授解读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合同编在民法典中极其重要的部分,民法典共有1260条,其中合同编就有500多条。合同编在现行合同法基础上的修改超过...

by:法律名家讲堂

民法典合同编重点条文解读

民法典是全体法律人的圣经,更是全体人民的百科全书,让我们一起来深入学习与反思,法治时代,懂法是第一步。

by:律友

杨立新民法典合同编一条一讲|智元民法典条文要义

全网法律课程分享,v:zm918666法律实务,智元,无讼,法律名家,智拾,英才苑府等30多家机构课程同步更新

by:全网法律课程都有

【民法典】之合同法篇

【适合人群】:备考中级会计职称,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司法务等法律从业人员。【内容】:合同法法条讲解。【说明】:法律相关信息。尽量提高更新速度,希望能...

by:京律苑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