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二分编第二十五章行纪合同

2022-11-26 06:27:3703:35 90
声音简介
第二十五章 行纪合同

  第九百五十一条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五十二条 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百五十三条 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第九百五十四条 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不能与委托人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

  第九百五十五条 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

  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

  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第九百五十六条 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

  行纪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仍然可以请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第九百五十七条 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行纪人依法可以提存委托物。

  委托物不能卖出或者委托人撤回出卖,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不取回或者不处分该物的,行纪人依法可以提存委托物。

  第九百五十八条 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百五十九条 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百六十条 本章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

用户评论

表情0/300
喵,没有找到相关结果~
暂时没有评论,下载喜马拉雅与主播互动
猜你喜欢
民法典/合同编/典型合同/保证合同

保证合同,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内在的最重要元素之一,保证合同的精确理解解释和正确适用,事关重大不能不格外重视

by:龙元富律师

民法典之合同编理解与适用

民法典之合同编理解与适用及案例精析。荆婧律师主讲,荆律是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资深律师,擅长疑难复杂民商事纠纷处理,刑事辩护,商务谈判等。

by:听友217588220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

by:淼淼学法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逐条精讲

民法典立法专家朱广新教授解读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合同编在民法典中极其重要的部分,民法典共有1260条,其中合同编就有500多条。合同编在现行合同法基础上的修改超过...

by:法律名家讲堂

民法典合同编重点条文解读

民法典是全体法律人的圣经,更是全体人民的百科全书,让我们一起来深入学习与反思,法治时代,懂法是第一步。

by:律友

杨立新民法典合同编一条一讲|智元民法典条文要义

全网法律课程分享,v:zm918666法律实务,智元,无讼,法律名家,智拾,英才苑府等30多家机构课程同步更新

by:全网法律课程都有

【民法典】之合同法篇

【适合人群】:备考中级会计职称,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司法务等法律从业人员。【内容】:合同法法条讲解。【说明】:法律相关信息。尽量提高更新速度,希望能...

by:京律苑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