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废铅蓄电池环境违法行为,9月2日—3日,南充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南充市公安局、交运局、商务局、市监局等部门组成废铅蓄电池专项执法检查组对我市部分汽修厂、电动摩托车市场、建筑企业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等15个点位进行了集中整治和执法检查,并召集阆中市相关部门召开集中开展废铅蓄电池专项执法检查意见反馈会,专项执法检查组组长、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李伟明在意见反馈会议上作讲话要求。
李伟明指出,务必要高度重视。一是针对此项工作,中、省、市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工作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务必高标准高质量抓好落实。二是由于南充市人口数量、机动车保有量、报废机动车数量、废旧蓄电池和废机油的产废量均位于全省第二,加之非法收集、转运、处置现象更隐蔽,导致废铅蓄电池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形势还依然严峻。
李伟明强调,务必要强化责任。一是落实主体责任。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在地方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好牵头、揽总职责。二是落实部门的监管责任。各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协调联动才能有效发挥监管职能职责。十三届全国人大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审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9月1日正式生效。该法规条例明确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固体废物污染监督管理责任,完善了工业、生活垃圾、建筑、农业等领域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健全了保障机制,严格了法律责任。三是落实企业责任。要坚持“谁污染谁谁治理”原则,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
李伟明指出,务必加大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主动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接,向涉固废企业、单位和个体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新《固废法》的内容,提高大家对新《固废法》的认识,增强政府、企业、公众的守法意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切实保障新《固废法》的贯彻落实。
李伟明强调,务必加大力度。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全面摸排、严格检查、重点管控,严厉打击非法收集、转移、倾倒和利用处置废铅蓄电池的利益链条,坚决遏制废铅蓄电池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推动辖区废铅蓄电池行业规范管理,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李伟明还就非道路移动机械备案、编码登记、安装污染控制装置等工作提出了要求。
据了解,为有效遏制非法收集处理涉废铅蓄电池造成的环境污染,南充市阆中生态环境局对全市范围内的涉废铅蓄电池企业环保要求的履行、废铅蓄电池管理台账的建立、申报登记等进行了全方位的现场核查,确保无遗漏、无死角。同时,在专项检查中,执法人员持续加强铅蓄电池污染防治的宣传教育,及时向企业宣传废铅蓄电池对生态环境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危害。对检查发现的废铅蓄电池贮存场所措施不到位、台账混乱等问题,当场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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