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 | 刘婧 主播 | 杨展鹏)
党的十九大以来,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相继推开,如何进一步把监察职能向农村延伸、解决好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成为深化改革路上亟待解决的问题。当下,虽然在村(居)“两委”干部中,设立了专门的纪检委员,但是由于缺乏身份认同感以及业务和履职能力有限,监督工作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若要让他们在社会保障、危房改造、粮食直补、“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文明等方面更多的发挥作用,真正让群众感受到监督就在身边、监督就在眼前,还得让监督更“贴身”,让履职更“接地气”,让形式更“有效”。
注重队伍培养,发挥“末梢”监督“生动性”。基层工作,特别是村(居)一级,工作人员少,任务繁杂,往往一名村(居)干部身兼数职,加之大部分“纪检委员”年龄偏大,思想上不甚重视,久而久之,基层纪检工作便成了“吉祥物”。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要想深化纪检监督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首当其冲。由于纪检监察工作具有的特殊性,客观上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对此,一方面上级组织要加强对村级纪检委员拟任人选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和廉洁关的把握,确保好中选优;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基层纪检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对其进行常态化学习培训,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专题培训、分批轮训等形式,有效提升其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其履职能力,明白为什么监督,监督什么、怎样监督。
完善制度建设,增强“末梢”监督“传导性”。人才为基,制度为绳。要让全面从严治党在“最后一公里”的突破上取得显著成效,除了保证人才队伍培养外,制度建设也是取得成效的重要手段,建设好的制度才能让工作更好的传导融入至人才。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投诉反馈机制、讨论联络制度,定期听取基层纪检委员工作情况汇报,加强工作指导和教育管理监督,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的监督管理机制;另一方面,要完善基层纪检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对基层纪检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对履行职责好、工作大胆负责的纪检人员及时进行通报表彰,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故意掩盖、袒护甚至干扰和阻挠执纪审查的,要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只有刚柔并进,才能让基层纪检委员发挥出最大作用。
聚焦基层实际,提升“末梢”监督“实用性”。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无论是人才还是制度,切实解决基层问题才是核心要素。现代基层,“熟人社会”、人情干扰问题仍然存在,家族和姻亲关系错综复杂,在这种条件下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容易产生得罪熟人朋友、抹不开面子等畏难情绪,从而致使基层监督顶不住人情压力、放不开手脚,不能切切实实解决问题。宝剑锋从磨砺出,作为贴近群众,落实监督工作的“第一关口”,一方面,基层纪检委员必须从自身做起,明晰职责,提高“政治敏感”,打破“熟人社会”桎梏,慎权、慎独、慎微、慎交,牢固树立依法依纪办案的观念,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另一方面,要强化上级保障。对调查过程中遇到的难题,上级组织要及时保障经费、设备;对办理案件中产生的棘手困难,上级组织要派出专业化人员给予支持,只有做好后盾,才能让基层纪检工作人员可以放心大胆的在“熟人社会”中抹开面子,真正发挥起应有的监督作用。
作为基层纪检工作人员,大到监督“微权力”、从源头上遏制“微腐败”;小到反映民声民事、督促村干部履职尽责,都应当时刻秉持“为民、务实、清廉”理念,做好“末梢”监督工作,促进基层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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