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2020年是一个不寻常的年。新年前夕,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在武汉肆虐,迅速蔓延扩散至全国各地,打乱了我们原本的工作生活节奏。
回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的过程,我们可以发现,在这期间有诸多方面有待我们去改进、解决。其中,由于疫情信息传递不及时、不客观、不全面,造成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防控机制失序,导致控制疫情快速传播的黄金时期被贻误。虽然信息公开不能杜绝疫情的发生,也不能立即扼杀疫情的传播,但是它能让社会公众面对突发事件时,根据公开的真实信息作出更加客观的判断,从而更好地支撑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决策部署,维系社会公共利益。
2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发表重要讲话并强调,要依法做好疫情报告和发布工作,按照法定内容、程序、方式、时限及时准确报告疫情情况。那么,在抗击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如何依法合规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做到真实、准确、及时、有效公开相关信息,又不违反保密原则呢?当信息公开遇上保密,我们应该如何取舍呢?让我们带着这些疑问,一起来听听本期节目,共同探索和思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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