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9月14日,南京市江宁区汤山镇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件。作厂中学和东湖丽岛工地附近部分学生和民工因食用了油条、烧饼、麻团等食物后陆续发生呕吐、吐血等中毒症状,一共造成42人死亡,300多人中毒。
经查明陈正平在南京市江宁区汤山镇经营"菊红"面食店期间,为琐事与汤山镇"正武"面食店业主陈宗武发生矛盾。陈正平见陈宗武面食店生意兴隆,遂怀恨在心,意图报复,所以用毒鼠强害死客人。此次事件是1949年以来全国最重大的中毒案。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陈正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陈正平提出上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陈正平于2002年10月14日被执行枪决。
皮皮怕怕
动机不明,如果只是生意竞争和争吵怀恨在心,需要用毒死几十上百人的剂量投毒吗?他不知道这种惊天大案往哪儿跑?如果只是生意上投点泻药之类是不是效果更好?用得着大开杀戒?不能令人信服,除非这人是精神偏执狂
听友387597646
我非常好奇,恶人上诉的理由是什么?这么恶毒的人应该判绞刑。
NJ星光 回复 @听友387597646:
怕死
中正格己
这种人就是典型的愚蠢小人,根本没有轻重,40多条人命,你还想活命,不知道自己干了什么?!!!
NJ星光 回复 @中正格己:
法盲,甚至还有可能是文盲
听友191439409
冤有头债有主!
非礼勿视1非礼勿听 回复 @听友191439409:
又笨又坏只能伤害无辜的人,人家只能不干这行而已
越越摔倒了变成越越酱
我就住南京旁边
NJ星光 回复 @越越摔倒了变成越越酱:
这件大案应该有所耳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