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商业银行是金融领域的重要参与者,那么中央银行便是国家金融领域的主要领导人,负责制定并执行国家货币信用政策,独具货币发行权,实行金融监管。
与商业银行一样,中央银行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
18世纪初,西方国家开始了工业革命,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和商品经济的迅速扩大,促使货币经营业越来越普遍,而且日益有利可图,由此产生了对货币财富进行控制的欲望。伴随着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银行业也逐步兴盛起来。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兴起在推动欧洲大陆的货币兑换商转变成商业银行的同时也加速了新银行的涌现。与此同时,面对资本主义连续不断的经济危机,资产阶级政府开始从货币制度上寻找原因,企图通过发行银行券来控制、避免和挽救频繁的经济危机。于是统一控制商品经济、统一控制货币、统一管理金融的中央银行就应运而生了。
在中国,中央银行的全称是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在石家庄正式宣告成立。至1949年2月,基本上形成了全国统一的金融体系。
1979~1983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相继恢复和建立,对过去"大一统"的银行体制有所改良。
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不再兼办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专门负责领导和管理全国的金融事业。1984年1月1日,中国工商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分离出来,正式成立,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
从1998年10月始,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改组,撤销中国人民银行省级分行,在全国设立9个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一级分行,重点加强对辖区内金融业的监督管理。一个以中央银行为领导,以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分工协作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体系已经形成。
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央行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和持维护金融稳定,对国民经济的运行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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