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听友大家好,今天是2021年4月13日,欢迎大家收听《党史上的今天》。
新中国诞生后,百废待兴,党和政府面临着艰巨任务。为了将广大妇女从封建婚姻制度下解放出来,71年前的今天,1950年4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出台的第一部基本法。这部法律于1950年5月1日正式公布实施,共8章27条,内容涵盖了婚姻家庭的各个方面,废除了包办强迫、重婚纳妾、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封建婚姻制度,建立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新的婚姻制度,在新中国历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
《婚姻法》的颁布实施,对封建婚姻观念造成了冲击。但面对几千年形成的封建思想,新的婚姻观念远没有取得胜利。在《婚姻法》颁布后的一段时间里,包办和买卖婚姻、对妇女的虐待或打骂、对男女婚姻自由的干涉等违法现象,仍然普遍存在。由于许多地方对《婚姻法》的宣传不到位,致使许多群众对《婚姻法》缺乏最基本的了解,甚至一些区村干部也都对《婚姻法》抱有一些偏见和误解,认为《婚姻法》就是“妇女法”,是“离婚法”,会引起“天下大乱”,一些干部粗暴干涉妇女婚姻自由的事件也时有发生。这种状况严重影响了《婚姻法》在群众中的贯彻执行。
后来,中共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分别于1952年和1953年两次发出了关于贯彻《婚姻法》的指示,号召全国范围内(少数民族地区和尚未完成土改的地区除外),开展一个大规模的宣传《婚姻法》和检查《婚姻法》执行情况的群众运动,并把1953年3月定为宣传贯彻《婚姻法》运动月。
1953年四五月份,全国各地贯彻《婚姻法》运动先后结束。通过学习宣传贯彻《婚姻法》,结婚登记逐渐为群众所接受。据内务部统计,1954年第一季度, 全国15个省562个县市(不包括省级市),群众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的共40.2万余对;1955年27个省市统计,在申请结婚登记的265万人中,符合法定条件准予登记的已达95%。
朗读者:莫凡
参考资料:央广网
声音简介
音频列表
- 2021-04
- 2021-04
- 2021-04
- 2021-04
- 2021-04
- 2021-04
- 2021-04
- 2021-04
- 2021-04
- 2021-04
查看更多
用户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