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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颈鹿的眼_b3

所以没有特殊情况都是先申请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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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用户评论

听熙说

感觉这这一条很鸡肋,如果甲在满足本法第二款第三款的条件下公开其技术方案,参加该会议的人员回去之后就进行论文发表或者申请专利,那么甲还是申请不了专利,因为乙的申请回影响甲的新颖性,反而更有可能乙能拿到授权,因为如果乙授权的话,到时候甲提出无效后,只能通过自己开过学术会议为由,说明乙的专利不具有新颖性,进行无效,但是甲方负有举证责任,一般的学术会议都是保密性质的会议(此处的保密性质,是指会议过程中不能进行视频录像,从而在网络上进行传播),那么,这样岂不是会造成甲举证困难,最终导致乙方获得专利,这样与本法的立法宗旨又相互违背,完全达不到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因为此处的专利权人被狸猫换太子了

1899766ptmu 回复 @听熙说

乙申请的话,就是现有技术了吧,无法申请;而甲申请可以享受宽限期

长颈鹿的眼_b3 回复 @听熙说

所以没有特殊情况都是先申请后公开

许宇辰_4a

那是不是说在本人公开以后,专利权有可能被他人抢先申请…

小亚亚成长记 回复 @许宇辰_4a

公开后别人申请的话属于现有技术了

听熙说

杨老师,在追问一下,本法第四款,如果乙未经甲的同意泄露了甲的技术方案,并记录在网络上,后经过多人进行转载,那么多人转载的行为会不会影响甲的新颖性,其次,本法第一款的规定,若在国家出现紧急状况时(比如新冠),甲医药公司推出一种新型产品(非药物,而是某种面罩)可以达到预防疾病的传播,乙公司看到甲公司的产品后,乙公司直接大规模量产,那么乙公司具有先用权,甲即使获得专利,也达不到专利的排他性的效果

熙说 回复 @听熙说

都属于非法的公开,不影响新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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