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超评述道家思想之六:陈仲的适世个人主义
道家末流第二派,适世的个人主义,代表者陈仲子,亦称田仲,孟子同时人。荀子以之与史鱼并称,列于“十二子”之一,盖亦当时一有力之学者,据孟子所说:
“仲子,齐之世家也。兄戴,盖禄万钟。以兄之禄为不义之禄而不食也,以兄之室为不义之室而不居也。避兄离母,处于於陵。”
“居於陵,三日不食。耳无闻,目无见也。井上有李,螬食实者过半矣。匍匐往将食之,三咽然后耳有闻目有见。”
“仲子所居之室,所食之栗,彼身织屡,妻辟纑,以易之。”(《孟子•滕文公下》)
陈仲之学,固不必纯出道家,然彼与齐王同姓,实当时一烜赫之贵族,而其生活如此必有极深刻之人生观存焉。彼盖将物质生活克减至最低限度以求有所养也。其生活方式,与杨朱一派正相反,然其为极端的个人主义则一也。故荀子非之曰:
“忍情性,綦溪利跂,苟以分异人为高,不足以合大众,明大分。”(《荀子•非十二子》)
言其为非社会的生活,不足以合群也。韩非子亦言:“田仲不恃仰人而食”,可知彼盖以“各人只许享用自己劳作之结果”为教。就他宗观之,正所谓“离居不相待则穷”矣。故赵威后问齐使亦云:
“於陵仲子尚存乎?是其为人也,上不臣于王,下不治其家,中不索交诸侯,此率民而出于无用者,何为至今不杀耶?”(《战国策·赵策》)
可见此派学说,在当时颇有势力,故能动异国之君之问,而亦以非社会的生活故,故以“无用”为时流所恶也。
用户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