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目提要】
宏观问题
(一)主体
(二)法条竞合的处理原则
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
1.两罪的共同点
(1)主观方面一般是过失,滥用职权罪主观方面不排除间接故意。
(2)都是结果犯,以“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为要件。
2.不同点
渎职方式不同
徇私枉法罪的认定
1.本罪的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
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的规定,徇私枉法罪包括的情形
3.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同时收受贿赂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罪与数罪的处理
一、理论上一罪与数罪的特殊情形
二、法定的不作为数罪处理的情形
(一)法定的数罪按一罪处理的情形,这种情况不数罪并罚
(二)法定的转化犯不是数罪,不实行数罪并罚
三、法定的必须作为数罪处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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