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1202-1207

2022-11-10 07:37:3302:20 66
声音简介

我只读法条,不讲解法条,我只是法条的搬运工。给你的建议是,在每天早上起床后、晚上睡觉前听一遍,千万不要在白天用正常学习的时间来听。通过法考是一个艰辛而且孤独的过程,你要像一个独行侠一样,独自的面对很多困难,解决很多问题。然而,过法考者,必懂法条,得法条者得法考,希望我的声音能够让法考路上的你不孤单,也希望你能顺利通过考试。如果你在节目中有什么建议和意见,欢迎添加wx:lubao2403提出来。


第四章 产品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二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第一千二百零四条 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一千二百零五条 因产品缺陷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六条 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害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据前款规定采取召回措施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负担被侵权人因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一千二百零七条 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或者没有依据前条规定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用户评论

表情0/300
喵,没有找到相关结果~
暂时没有评论,下载喜马拉雅与主播互动
音频列表
猜你喜欢
民法典杨立新总责编一条一讲|民法典|智元民法典

电子版讲义+v:falv1008,全网法律课程,法律实务,智元,无讼,法律名家,智拾,英才苑府等30多家机构课程同步更新

by:全网法律课程都有

民法典

《民法典》正在学习中,识读训练

by:cv水夭

民法典

全国人民的基本大法来了!

by:宇_亭

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2020年5月28日,十...

by:CV怡然

民法典

原声朗读《民法典》法条了解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总有一天用得上通过朗读加强对法条理解

by:长沙小马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