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匪徒有以采生折割为利诱拐小儿者。其得之也,以强力,以诡计,亦合棍徒骗子而为一人也。乾隆时,长沙市中有二人,牵一犬,较常犬稍大,前两足趾较犬趾爪长,后足如熊,有尾而小,耳鼻皆如人,绝不类犬,而遍体则犬毛也。能作人言,唱各种小曲,无不按节。观者如堵,争施钱以求一曲。县令荆某途遇之,命役引归,托言太夫人欲观,将厚赠之。至则先令犬入内衙讯之,顾犬曰:“汝人乎,犬乎?”对曰:“我亦不自知为人也,犬也。”曰:“若何与偕?”对曰:“我亦不自知也。”因诘以二人平素所习业,曰:“日则牵我出就市,晚归即纳于桶,莫审其所为。一日,因雨未出,彼饲我于船,得出桶。见二人启箱,箱有木人数十,眼目手足悉能自动。其船板下卧一老人,生死与否,我亦不知。”荆拘二人鞫之,初不承,旋命烧铁针刺入鬼哭穴,极刑讯之,始言此犬乃以三岁幼孩作成,先用药烂其皮,使尽脱,次用狗毛烧灰,和药敷之,内服以药,使创平复,则体生犬毛,而尾出,俨然犬也。此法十不得一活,若成一犬,便可获利终身。所杀小儿无数,乃成此犬。问木人何用,曰:“拐得儿,令自择木人,得跛者、瞎者、断肢者,悉如状以为之,令之作丐求钱。”荆得状,即率役籍其船,于船上得老人皮,自背裂开,中实以草。问何用,曰:“此九十以外老人皮也,最不易得。若得而干之为屑,和药弹人身,其人魂即来供役。觅数十年,近甫得之。又以皮湿未能作屑,乃即败露,此天也,天也!今但求速死耳。”荆大怒,乃命人械系之,牵之至市曹,暴其罪而搒死之,观者称快。久之,犬亦饿毙。
凝望你的双眸
书名读错了。稗读bai。
凝望你的双眸
真可恶。
嗨志远 回复 @凝望你的双眸:
是吧我打算过后都给录出来
暖鑫的水晶
瞎说呢
嗨志远 回复 @暖鑫的水晶:
没有啊
暖鑫的水晶
你孩子多大了
嗨志远 回复 @暖鑫的水晶:
没有
暖鑫的水晶 回复 @暖鑫的水晶:
结婚了吗
闪闪红星_36
这些乞丐必须斩立决!
嗨志远 回复 @闪闪红星_36:
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