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4月6日,国务院发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试行条例》,并决定首先在北京实行。朝阳门地区成为北京市也是全国第一个发证单位。
37年前的今天,1984年8月30日,共有172户的380名居民领到了身份证。在这380人中,中国歌剧舞剧院著名女高音歌唱家单秀荣是第一个领到身份证的,她因此成为10多亿国人中的“一号公民”,身份证在北京的试点取得了成功。领到身份证的人们很快发现,这个薄膜塑封的卡片不受时空范围的限制,携带和使用都很方便。 而对公安机关来说,通过查验身份证,可以更好地维护社会治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北京试点的成功拉开了一项巨大、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
1985年9月6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1986年11月3日,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从1986年开始,分期分批颁发居民身份证工作在全国城乡全面展开。
朗读者:莫凡
参考资料:党史网
用户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