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年前的今天,1984年9月26日,中英两国政府在北京草签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和三个附件。
9月26日上午十时,草签仪式在大会堂西大厅隆重举行。
联合声明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决定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英国政府在这一天将香港交还给中华人民共和国。
联合声明中宣布了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后设立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香港特别行政区,除外交和国防事务属于中央管理外,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包括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和终审权,现行法律基本不变;特别行政区政府由当地人组成,生活方式不变;保持自由港、独立关税地区和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等共12条。
草签的文件还包括联合声明的三个附件。双方将在正式签署时交换的备忘录也签了字。附件一就中国政府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作了具体说明。附件二就中英两国成立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联络小组事宜作了规定。附件三就中英两国将成立土地委员会处理香港土地契约问题作了规定。
中英两国政府草签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还作出了使香港保持稳定和繁荣的各种安排。历史上遗留下来的香港问题就获得了圆满解决。这是一件具有历史意义的大事,使我国在实现国家统一的道路上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朗读者:莫凡
参考资料:党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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