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进入执行程序后,隐名股东(XX)可以提出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异议成立中止执行;异议不成立,裁定驳回。法条依据为《民诉法解释》第 374 条、《民事诉讼法》第 227 条。
【技巧】实现担保物权属于特别程序,不适用三撤 / 再审。
十、执行
90.(14 年问 1)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将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答:当事人(XX 和 XX)达成和解协议后,将产生的法律后果是:1. 法院可裁定中止执行;2. 若在履行期内被执行人(XX)履行了和解协议,执行程序终结;3. 若在履行期内被执行人(XX)未履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XX)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已履行部分应当扣除;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起诉。法条依据为《民诉法解释》第 467 条和《执行和解若干规定》第 2 条、第 8 条、第 9 条、第 14 条。
91. 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如何救济?
答:被执行人(XX)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XX)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起诉。法条依据为《执行和解若干规定》第 9 条。
92. 被执行人迟延 / 瑕疵履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如何救济?
答:可以另行起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XX)因被执行人(XX)迟延履行 / 瑕疵履行遭受损害的,可以向执行法院另行提起诉讼。法条依据为《执行和解若干规定》第 15 条。
93. 暂缓执行期间担保人有转移、隐藏、变卖、毁损担保财产等行为 / 暂缓执行期限届满被执行人仍不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如何救济? 法院如何处理?
答:暂缓执行期间担保人(XX)有转移、隐藏、变卖、毁损担保财产等行为 / 暂缓执行期限届满被执行人(XX)仍不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XX)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法院可以依申请恢复执行,并直接裁定执行担保财产 / 保证人(XX)的财产,但不得将担保人(XX)变更、追加为被执行人。法条依据为《执行担保若干规定》第 11 条第 1 款。
94.(14 年问 4)执行阶段中第三人已取得执行依据,对被执行人主张到期金钱债权,可采取什么方式? 为什么?
答:可以申请参与分配。本案存在多个债权人,被执行人(XX)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权,被执行人(XX)是自然人 / 其他组织而非法人,第三人(XX)享有的金钱债权到期且已取得执行依据,因此可以在执行开始后,执行完毕前申请参与分配。法条依据为《民诉法解释》第 508 条第 1 款、509 条第 2 款。
95. 异议人(XX)对分配方案提出书面异议,形成的新方案受到反对,异议人(XX)应当怎么做?
答:可以反对人(XX)为被告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反对人(XX)对财产分配方案的异议提出反对意见,应当通知异议人(XX)。异议人(XX)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以反对人(XX)为被告,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法条依据为《民诉法解释》第 512 条第 2 款。十一、仲裁
96. 双方当事人达成有效仲裁协议,应当如何解决纠纷?
答:当事人(XX)应当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一方当事人(XX)和另一方当事人(XX)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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