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简介

大家好,我是狐律师。

看到上海的新闻,一家公司的一个员工,他家在外地。接到父亲病危的消息之后,就跟主管请假回家,主管是答应的,但老板不答应,要求他立刻返岗。

他在返岗的途中接到噩耗,父亲已经病逝,他又回到家乡,安排父亲的后事。在法律上这个是丧假,是有三天假期的。

但是,老板不认同员工的丧假,他把此事情定性为员工旷工。他说,你连续旷工好几天,我把你开除。

这样的话,侵犯了这个员工的合法权益。而此案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最终判决这家公司是败诉的,要赔偿这名员工73000多元的赔偿金。

这个案子是可以表现出,劳动法是保护员工的合法利益。这里有个知识点是劳动诉讼。

比如,就此案里的员工告企业,不能直接告到人民法院。首先,要先告一个劳动仲裁,先打一个劳动仲裁。

劳动诉讼有一个前置程序,叫劳动仲裁。劳动仲裁一般设立在区一级。比如,北京市朝阳区、海淀区各有自己的劳动仲裁机构,可以去劳动仲裁机构立案,机构的裁决员做出一个裁决。

比如,裁决员裁决公司赔你3万,你认为赔款金额不够,你再起诉到区法院,把劳动仲裁的裁决书复印一份,作为证据之一;再去打一个劳动诉讼。这时,到了人民法院阶段。所以,这是劳动案件的一个特殊性,它有一个前置程序。

透过这个新闻,今天就给大家讲这里,谢谢大家。

晃眼的白炽灯

请告诉我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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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用户评论

4_6ivii2

这种不近人情的老板开公司迟早倒闭

听友99447447

这是个没爹的老板

0小贝姐

这样的老板 早晚破产 不懂人情世故

听友341052060 回复 @0小贝姐

已经不是人情世故了,是伦理纲常

婳兮呀

这老板一看就是个孤儿

天九小哥

哪家公司应该曝光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