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宋巡视组调查,当官10多年,苏轼仅有两次轻微违纪。
一次是任凤祥通判时,因与上官不和而未出席秋季官方仪典,被罚红铜八斤;
另一次是在杭州任内,因手下挪用公款,他未报呈朝廷,也被罚红铜八斤。
北宋组织部门在之前的评语中专门写道,“别无不良记录”。
但这次乌台诗案入狱既不突然,也不意外。
这位天才不知道,这次入狱,就跟自己的拿手绝活——诗词有关。
一个国外的哲学家说过,生活中不是缺美,而是缺少发现。
一个人的罪与丑,同样缺少发现。
实在发现不了,可以像秦桧那样,自主开发一个“莫须有”的罪名。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正能量汪汪队长
只是一种幽默玩笑,不仅无伤大雅而且很生动有趣。
爱读书天
北宋能喝咖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