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1条 立法宗旨 为了发展精神卫生事业规范精神卫生,服务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第2条调整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维护和增进公民心理健康、预防和治疗精神障碍、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的活动,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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