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屡屡出现“代言翻车”。 近日,中央7部委联合发文,禁止演艺明星代言金融产品。对此,台湾《中国时报》刊文报道。文章说:七部委联合发文,禁明星代言金融产品。以免在明星光环的影响下,普通民众不慎陷入超前消费和理财风险。同时,也令明星代言人避免被舆论波及,得不偿失。
日前,人民银行,会同工信部、国家网信办、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禁止代言”。包括,金融机构不得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不得利用演艺明星的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证明。
此外,意见稿提到,通过直播、自媒体账号、互联网群组等,新型网络管道营销金融产品,营销人员应当是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并具备相关金融从业资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为非法荐股荐基、虚拟货币交易等,提供网络营销服务。
官方大动作出手,规范明星代言金融产品。主要是担忧,在明星代言的吸引下,滋生更多民众投资风险。另外,部分粉丝的追星行为,被不法分子利用,导致非法集资。
2015年至今,至少有30多个明星,以“首席体验官”“形象代言人”或入股方式,宣传金融产品。例如,汪涵代言的“爱钱进”,杜海涛代言的“网利宝”,黄晓明代言的“东虹桥”,唐嫣和李湘等代言的“e租宝”等等。此外,还有部分明星代言的金融产品,经过包装后,甚至演变为“文化艺术作品融资”,“团贷”,“合伙人项目”。
其营销模式,也随着时代在演变。直播带货兴起后,不少基金公司走进直播间,主播们除了宣传基金产品,还时而唱歌表演,并与网友互动玩小游戏。通过基金直播娱乐化,以吸引流量。民众因为明星代言,往往容易放松警惕,进而陷入超前消费和理财风险的陷阱。
去年金融平台“爱钱进”产品到期,无法兑现,涉及30多万投资人。该公司随后被立案侦查,其代言人、湖南卫视主持人汪涵,也被卷入。众多网友和投资者喊话,要汪涵还钱,甚至冲上微博热搜。
浅夏mmm
我是陆毅,启牛商学院首席体验官。以上是我打开这篇文章时看到的广告,真是讽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