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应当看到两种权利界限的相对性。法律程序中的某些权利,既是实体性权利又是程序性权利。最典型的就是诉权,我国采取了“诉权二重性理论”,诉权被认为是从相应的实体权利之中派生出来的实体性权利,但是呢,诉权更大程度上则是一种启动诉讼程序的程序性权利。
龙元富律师
第三,应当看到两种权利界限的相对性。法律程序中的某些权利,既是实体性权利又是程序性权利。最典型的就是诉权,我国采取了“诉权二重性理论”,诉权被认为是从相应的实体权利之中派生出来的实体性权利,但是呢,诉权更大程度上则是一种启动诉讼程序的程序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