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自己的车买了一份第三者险,但是一直没有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那么两年之后,我还能主张吗?根据我们的《民法典》188条的规定,可能你这个权利,得受到一些相关的影响。《民法典》188条规定,普通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但是法律如果有另外特殊规定的,是按照规定来的,根据我们国家《保险法》的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相关索赔时效是两年,但是如果你买的是人寿保险,这个时效就是五年,那么根据《民法典》188条的规定,这份汽车上的第三者责任险,你就应当在两年之内提出相应的索赔,过了两年,你的权力可能就要受到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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