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3月31日,杭州市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开始对市区非法行驶的“四小车”进行严查,制止“四小车”上路行驶。
“四小车”即三轮摩托车、燃油助动车、营业人力三轮车、有动力装置的有证残疾人专用车,这些大马力、低性能的车辆,对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构成了很大威胁。根据《杭州市市区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杭州市委、市政府《关于2003年内缓解“行路难”“停车难”的工作意见》精神,依法管理“四小车”,对提升杭州国际化旅游城市的形象品位、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创建生态市提供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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