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齐劳动者权益保护短板是应该的,但不应该损失对平台包容审慎的原则。”4月28日,在新京报“灵活就业时代零工权益保护”直播论坛中,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吴清军发表了上述观点。在直播中,他还谈到了灵活用工的蓄水池作用,劳动者权益保障和职业发展等话题。
截至2021年末,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已达到2亿人,占我国就业人员比重约为27%,灵活就业已成为我国劳动者实现就业的重要途径之一。 在吴清军看来,2亿的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作状态存在很大差异。“这2亿人中包括了很多的自雇佣者,及市场上打零工的劳动者,这些劳动者主要以劳动给付获得劳动报酬的工作方式,不构成目前劳动政策所需要权益保护的话题。现阶段,需要从政策上进行规制的主要有两类灵活用工,一类是平台用工,另一类是企业灵活用工。”吴清军说。
求解灵活就业保障问题:制度设计和平台探索均在发力
今年3月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的农业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委员时强调,要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制度,扩大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覆盖面,实现制度安排更加公平,覆盖范围更加广泛,为人民生活安康托底。
那么,灵活就业者在社会保障、薪资待遇、晋升通道等方面,与传统劳动关系中的就业者还存在哪些差异?
吴清军认为,要先将灵活就业者划分为企业灵活用工和平台灵活用工两个类别,确定不同的用工关系,再谈劳动权益保障。
对于企业的灵活用工,吴清军认为,这里的劳动关系非常清楚,比如甲方企业把一部分工作外包给第三方企业,第三方企业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所以规范的企业灵活用工实际上不存在法律上的模糊性。但他提示,虽然企业灵活用工的用工关系清楚,按时缴纳社保,但劳动者后续成长、企业文化融入以及激励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的。
“从90年代后,整个劳动力市场当中,用人单位对于基层劳动力职业技能培养的投入,是越来越少的”,“据我了解,企业对灵活人员,基本没有技能提升、文化塑造和激励措施等”,吴清军说。他认为国家应在国民素质、职业教育、数字技能上加大投入,比如国家正在使用1000亿元失业保险资金支持稳岗和培训,这对劳动者技能提升和培养高质量人才将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
对于近十年来才出现的平台(如移动出行、外卖平台)灵活用工,吴清军认为,劳动者是依靠平台的大数据进行接单的,在这种情况下,平台和劳动者的关系到底是承揽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尚没有明确界定,因此也成为政策和舆论关注的焦点,规制存在难度。“如果是承揽关系,那就无所谓劳动权益保护了;如果是劳动关系,就涉及到劳动者权益保护问题,包括劳工标准及社保等一系列问题。”吴清军说。由此,他建议,社会各界应持续关注平台灵活用工的权益保障和后续发展问题。
据吴清军介绍,政府正在着手解决平台灵活用工的职业伤害保障问题,目前已在广东、浙江和四川等地试点职业伤害险。从目前制度设计的思路来看,表现出来两个特征:平台劳动者的各项保险不再捆绑在一起,在劳动关系的用工模式下,基本养老、医疗以及失业、工伤和生育险种是捆绑在一起的。这次职业伤害险就打破了这种制度设计模式,单独为平台劳动者设计了类似于工伤保险的职业伤害险,这是政策上巨大的突破。
此外,各个平台根据自己的业务模式和商业模式,正在积极探索养老、医疗及其他保险的新模式。比如滴滴正在探索按照第三支柱的制度模式,设计司机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新模式,这些创新模式对未来社保政策的制定都将提供非常好的借鉴。
补齐劳动权益短板时,应对平台经济包容审慎
调研数据显示,灵活用工在企业应用的普及度和深度均在增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态势良好,在市场规模、机构数量、从业人数上都有所增长,我国灵活用工市场正呈现持续发展趋势。
但吴清军在上述新京报的直播论坛中提示,近年来,平台经济用工的数量和规模都没有较大增长,已经进入瓶颈。
在吴清军看来,出现这种情况有两方面原因。首先,所谓的平台用工,基本上都是基于消费互联网平台带动的就业。因此,如果我国消费市场没有大的提升,那么,消费市场带动的互联网平台的发展,以及互联网平台带动的就业发展,实际上都会遭遇瓶颈问题。
其次,近年来,平台和业务的商业模式创新都变少了,没有看到类似滴滴、美团、饿了么这样的消费互联网平台出现。没有“现象级”的消费互联网平台出现,也意味着没有带动大量就业的作用。
基于以上两点,吴清军认为,未来不管是政策规制,还是法律制定,都应该对现存的平台灵活就业机会进行保护。否则,在平台灵活就业机会减少,同时工厂岗位又被智能设备取代的情况下,普通劳动者的结构性失业情况就会越来越严重。
“补齐劳动者权益保护短板是应该的,但不应该损失对平台包容审慎的原则。”吴清军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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