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心武说,现代西方小说的语言比较冷静,我觉得这是现代文学和传统文学的重要区别之一。语言简练朴素,用一般的叙述语言,尽量不带感情色彩,不动声色,而且不像屠格涅夫的语言有很多词藻,有很多定语状语。它的许多比喻、句式都非常简单,句子也很短,都是生活中的语言。而我们现在的许多小说,作者本身的倾向、爱憎、感情流露过于明显。即使如此,可能有些编辑同志觉得还不够热情,感情还不足,还要求作者把他想说的完全写出来,完全告诉读者。这样确实叫读者没有回味余地,有点耳提面命,就是我要说的话,我的思想感情,读者你得好好听着!可现在的读者不吃这一套。我认为作者写作当然要有很深的感情,很强烈的爱憎,不能说作家本身是无动于衷,没有态度和感觉的,但最好是不要表露出来,一露就浅,一浅就没有意思。作者的倾向性不要说出来,感情当然也得流露出来,但要通过作品的字里行间含蓄地流露。即使有褒贬,也在叙述中自然出现,不要单独说出来。我有个折衷的想法,叙述语言是否也带一定的抒情性?自己有个切身体会,我对《大淖记事》里的主人公很有感情,可我并没有多去夸奖他,尽管如此,我觉得还是扣住了自己的感情写。我这样结尾——“十一子的伤会好么?会。当然会!”这两句话就是我对这个人物的全部态度。也许最好连这个也不说。海明威是很厉害的,连这种感情也不流露,完全客观,冷静地叙述。我当然不能完全像他,各人的气质不一样。这就是所谓态度冷静、语言控制、感情节制的问题。我并不反对有时发点议论,我认为这要以题材而异,有些题材不发议论,有些我就要发议论。弗朗西斯的小说就主要是发议论,故事很简单,不占主要成份,你不能说它不是好小说。
另外,我觉得好的语言,首先是朴素,越朴素的语言越好。我赞成用大众一听就懂的,凡是只有翻翻字典方知道意思的词最好不用。有个评论家评我的小说,说我的语言很奇怪,每句话拆开看很平淡,搁在一块儿就很有味道了。当然是过奖了,但我确实是想追求这种语言。每句话拆开来平平淡淡,关键在这句话和那句话之间的关系。古人所谓的文气,就是指语言的内在结构。
另外,小说的语言要和你所写的那个人物贴切,如果你写大学生的生活,就尽量用接近大学生的语言,以此类推。不仅对话,叙述也如此。这几年我比较注意这个问题。最近写了我中学时代的一个语文教员,语言就和前几篇完全不一样,用语半文不白,甚至整段整段用文言文。因为这个人物需要这种语言来刻画他。
人们往往有个误解,认为对话要有哲理,再加一点诗意,和普通人说话不一样。其实对话就是普通说话。我记得大学二年级时写小说反映大学生活,人物说话都很机智、很俏皮、很有诗意,再加些哲理等等,我的老师说那不是对话,是两个聪明脑袋在打架,实际生活里没有那么说话的。托尔斯泰和高尔基都说过类似的话:人是不能用警句交谈的。有人老想在对话中说出警句,这不行。当然,戏剧语言和小说语言有区别,如果我想写个史诗剧,朗诵本身就诗化了。戏剧机动性高,可以有格言,警句,像莎士比亚“活着,还是去死”之类的话。生活里如果有谁在那儿高叫:“活着,还是去死”,那就可笑了。
要赋予普通语言以新的意义,把通用词变成自己独创的词。例如有位作家写一棵大树倒下——“大树叹息着,庄重地倒下了。”庄重这词谁都能用,但用在大树倒下,我觉得再贴切没有了。用普通的词给人一个独特的形象,这就是独创了词。这叫“人人心里有,笔下除我无”。
补充一点。一个地区出现文艺的繁荣,和刊物关系很大。举个例子,这几年我又重新写作,跟发表《受戒》有关系。《受戒》的发表是很偶然的,我说写出来没人敢发,我写着自己看,束之高阁。后来有人告诉《北京文学》当时的主编,说有这么个人写了这么篇小说。主编同志很想看看,我说这种东西是不能发表的,发表需要很大的胆量。可他看完后很快就发表了。他说不管什么时候,文学都必须和胆识联在一块。的确如此,一个刊物的编辑,尤其是主编,是要有胆识,而且要独具慧眼,要作伯乐。一种小说已发表很多了,再发表有什么意思。往往发表一篇新东西,就会给创作打开一个新天地。
(一九八二年四月十三日)
本篇原载《文谭》1982年第七期,是作者在成都参加文学座谈会的发言摘要,收入本卷时仅保留作者发言内容。与会者还有林斤澜、刘心武、何士光、孔捷生。
奇特多多
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