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鹿城区正式发布《关于做好规上工业企业职工住房保障实施意见(试行)》(下称“意见”),着力缓解工业企业职工特别是新市民群体的购房压力,进一步为鹿城经济转型发展提供坚实的人力资源支撑。意见自2022年7月10日起生效,试行1年。
意见秉持“个人自主申请、企业自愿赞助、政府配套支持”的原则,为符合条件的新市民提供优惠的政策性住房,用人单位自愿一次性赞助20%及以上总购房款,且购房人至少首付10%总购房款的基础上,区政府配套优惠10%的总购房款,一人限优惠购买一套住房。
据悉,配售房源以鹿城区范围内的安置性商品房为主,一般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上,优先配置鹿城西片房源。根据意见,申购人以优惠价购得的不动产,原则上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10年内,不得转移及抵押。
当前,由区政府牵头,已成立鹿城区规上工业企业新市民住房保障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将对用人单位、申购人提供材料实行专班化联审,保障自发布公告到选房认购全流程畅通有序进行,并持续聚焦新居民“急难愁盼”问题,以钉钉子精神找准其难点痛点、精准化解,进一步加大“真金白银”帮扶小微企业的力度,确保惠企惠民政策应享尽享快享,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力推动共同富裕示范区鹿城样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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