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尼问于大史大弢、伯常骞、狶韦曰:“夫卫灵公饮酒湛乐,不听国家之政;田猎毕弋,不应诸侯之际:其所以为灵公者何邪?”大 弢曰:“是因是也。”伯常骞曰:“夫灵公有妻三人,同滥而 浴。史鳅奉御而进所,搏币而扶翼。其慢若彼之甚也,见贤人若此其 肃也,是其所以为灵公也。”狶韦曰:“夫灵公也,死,卜葬于故墓, 不吉;卜葬于沙丘而吉。掘之数仞,得石槨焉,洗而视之,有铭焉, 曰:‘不冯其子,灵公夺而里之。’夫灵公之为灵也久矣!之二人何 足以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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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中华书局版本中解释:不冯其子,不能依凭原死者子孙,好像更通,供老师参考。
栖霞阁国学 回复 @13809660ydf:
有道理![good](//s1.xmcdn.com/css/img/face/h_good.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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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阁秋风凉
老师加油,胜利在望。请加快更新。等得好辛苦!![good](//s1.xmcdn.com/css/img/face/h_good.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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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阁国学 回复 @滕阁秋风凉:
主业太忙了,忙不过来,您先听听《史记·孔子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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