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鹿城法院在审理一起涉老民间借贷纠纷案时,帮助一名74岁的老人完成手机取证,成功追回15万元欠款。
市民汪大爷在农贸市场摆摊,经营过程中与李阿姨认识。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李阿姨以生活所需为由,陆续向汪大爷借款共计20万元。2021年7月,李阿姨偿还5万元,并就剩余15万元出具借条一份。
因年事已高,汪大爷生活收入来源有限,15万元对于他来说是不小的借款,且子女对自己资金出借一事毫不知情,汪大爷越想越心急,但经多次催讨,李阿姨拒不还款。无奈之下,今年6月,汪大爷一纸诉状将李阿姨告至鹿城区法院。
庭审时,面对法官的提问,汪大爷一脸茫然。原来,汪大爷起诉李阿姨时仅向法院提供借条,未提供款项交付凭证等其他证据。
对于李阿姨是否曾在微信聊天中承认借款、手机里是否有五万元的还款记录,汪大爷说不清楚,老人陷入举证困境,庭审当天,李阿姨未出庭应诉。
为查明案件事实,保护老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休庭,启动适老型诉讼机制,让汪大爷的朋友陪同诉讼,使用方言详细告知诉讼的权利和义务,介绍案件涉及的法律规定,并帮助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汪大爷查找相关证据。
随后,转账记录、李阿姨手持借条的照片、承诺还款的聊天记录,一一成功调取。法官很快复庭并结合在案证据判决李阿姨偿还汪大爷借款15万元。
目前,李阿姨已向王大爷还清15万借款。
法官提醒:不少老年人在民间借贷中,因警惕性不高、风险评估能力较弱、证据保全意识不强等,草率将大额资金出借,极易造成后续维权或被诉时举证困境,成为“追债苦主”。若老年人遇到汪大爷类似情况,在出借资金时,要多和家人子女商量,留存借条等书面债权凭证,款项交付尽量采取银行转账、支付宝或微信支付等能证明支付情况的方式。而子女在保障老年人物质生活条件的同时,在其精神心理需求领域也要加大投入,更加关心关注关爱老年人,使老年人真正乐享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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