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个时代的自由和浪漫,大多显得过份奢侈,所以不问目的地做一件小事,已算是日常生活里难得的“出逃”和“冒险”。
如不问目的地跳上一辆公交车,随它开往哪里,你只管欣赏路上的风景,到了终点又原路折返;又如一次没有目的地束缚,没有时间限制的外出散步,以何种步调走到哪里都好,身心都觉得愉快。
对于散步的愉悦,诗人陈东东形容它“是一种邀舞方式/把诗篇抽象为音乐”,如一缕偏离既定轨道的颤音,使出游的灵魂得到新的馥郁。这种愉快也征服了尼采,他就曾宣称:“我寄情于三件事,三者都给我极大的娱乐——叔本华、舒曼的音乐,以及最后一项,独自漫步。”散步之所以愉悦,亦因它是件有趣的事。途中,你可以为匆匆而过的行人安一个荒诞不经的故事,可以探寻一棵树的来由……散步时的思绪,可以毫无禁忌地飞远,而不必急于拉回。
如果说独自散步是一种自由的话,那恋人一起漫步则饱含着浪漫的情调。有人甚至说恋人间极致的浪漫,不是相拥,亦不是亲吻,而是肩并肩散步。两人一起走着,有话便说话,无话便阔步,悠然又自得,含蓄而浪漫。
正如被许多人奉为爱情“圣经”的电影《爱在黎明破晓前》,人们之所以臣服于它的浪漫,并不在于它讲述了惊心动魄的故事,而恰在于它的空白。两个陌生人,在漫无目的的游荡之中,谈天说地,慢慢靠近。散步摩擦出的情感浓度,比情话来得更加浓郁。
一个人散步时,能感受到阳光凑来照耀的温暖,可以观察到天空辽远的蔚蓝,感到自己被一种诗意所照拂。而等恋人走近,两人继续上路,又是种清风明月一切都好的适意。
趁着寒意还未完全入侵空气,不如一起出门散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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