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警世通言》卷三十五
说的是一寡妇家中畜养着一小童,小童长大后受小人指使与寡妇通奸并生下小孩,但小孩出生即被寡妇溺死,却没想到小人依旧拿此事威胁寡妇。那寡妇在一气之下杀死小童并自尽而死,小人怕惹祸上身,遂将小孩的尸体扔入河中,恰逢况钟回苏任职经过此处,在船上听见死小孩啼哭,心生狐疑遂暗中调查真相,最终将小人绳之以法。
人物简介:
况钟(1383-1443年1月30日 [1] )明代官员,字伯律,号龙岗,又号如愚,汉族,江西靖安县龙冈洲(今江西江西省靖安县高湖镇崖口村)人。
况钟早年曾在尚书吕震属下为小吏,因有奇才,为吕震所重视,并推荐为仪制司主事。明成祖朱棣永乐年间,升迁为礼部郎中。宣德五年出任苏州知府,正统六年(1441),况钟在苏州任期十年已满,当地官民二万多人向上级请求留任,最终任职长达十三年。在在“仁宣之治”前后,未经科举,由出身低贱的书吏做到知府,并且政绩斐然的官员中,苏州知府况钟是其中最著名的一个。 在苏州任内,他勤于政事,忠于职守,除奸革弊,为民办事,深得苏州人民的爱戴。他死后,很多人为他哭泣,悲痛不已,并立祠纪念他。
况钟是明代一位受百姓尊敬的清官,苏州人民称他“况青天”,和包拯“包青天”、海瑞“海青天”并称中国民间的三大青天。著述有《况太守集》、《况靖安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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