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推倒高价车,车主提出诉讼,你会站在哪一边?
今天看到一个热议的事件,在上海工作的陈先生,有一辆摩托车,价格不菲,至少6万元起步,重量有一百多公斤,而这车却被一老太太推倒损坏了。
那推倒车辆的老人是什么人呢?老人是上海本地人,住的这个是个拆迁补偿的房子。有一个儿子。
这陈先生就非常生气,选择了报警。警察希望我能够走保险,但我不愿自认倒霉,我当即表示不接受。
在民警的陪同下来到老人家中,老人承认是自己推倒的摩托车,但态度非常恶劣,而这后来的长达5个月内,老人的监护人没出现过,陈先生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道歉。其实,如果老人或者老人的家人给人家道个欠,可能也就什么事都没有了,就因为这恶劣的态度,陈先生就把老人告上了法庭
陈先生提起诉讼后,多次被驳回,但最终9月初在法院成功立案。因那位“老人没有精神疾病,只是行为能力受限,但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其实我在想这老太太没事干吗推人家车,而且那车一百多公斤呢。而她的儿子为刑事责任人。
这位陈先生说民事诉讼中提到的赔偿金额,只有车辆损失费,并无通费、误工费、车辆折损费等。对于他来说,赔偿不是最终目的,希望法律能够一个说法。老人既然弄倒了车,就应当对此负责。
估计这车主是堵着一口气,根据4s店的鉴定,损失费为16000元。结果这一告,这件事登上热搜,现在网络舆论还是很厉害的,这位陈先生受到各种舆论压力,有支持他的,也有言语攻击的。觉得不该对老人这样,你想这铺天盖地的舆论,这位车主精神压力很大,一度失眠睡不着,如今已搬离该那个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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