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江苏南通有一个女子和前夫因为感情破裂协议离婚了,两个人约定当时三岁的儿子跟女子一起生活,前夫一次性支付孩子的生活费70万。而且协议里明确的说,女子可以用这笔钱购买房子,但是根据出资比例,儿子必须作为共有人登记成产权人。之后女子和现任再婚并且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花掉了儿子的70万抚养费,但是房子却登记在女子和现任两个人的名下。前夫知道情况以后,作为法定代理人以儿子的名义跟法院提起了诉讼。
网友A:这笔钱本来就是给孩子用在生活上和学去上的,妈妈只是有支配的权利,你可以给孩子买房,可以居住,不能占有。
网友B:这是亲妈吗,感觉跟后妈一样。原本父母离婚受伤害最深的就是孩子。就算你再婚了,也应该多替孩子考虑一下,只顾自己幸福,不考虑孩子,孩子跟着她能幸福吗?
那你是怎么看待这个事的呢?
华梦茵
想不到是这样!
玄武九段 回复 @华梦茵:
😂😂😂
樱子女人
孩子爸爸夺回抚养权!
玄武九段 回复 @樱子女人:
听友286385377
这个女人佩做母亲吗?
玄武九段 回复 @听友286385377:
唉!可悲
拥抱ok
影衰女人,失礼街坊
玄武九段 回复 @拥抱ok:
听友233266165
你是一位勤奋的主播。说说听后感:喉咙发音部位太靠前,还是吊起噪音播?声音不自然、听着有些难受。祝你越播越好!
玄武九段 回复 @听友233266165:
我会继续努力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