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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三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第二百一十四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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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主播
简介:70后之首!烧过锅炉、采过油!第一学历仅初中!1993年4月参加法律专科全国自考,1995年10月专科毕业前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一次通过。践行终身学习,先后取得经济法、行政管理学、汉语言文学、法律四个自考本科学历,获得文学、法学、管理学三个学士学位。为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两门课程编写10万字辅导材料并赠送盘锦考生,合格率和考分显著提高。2011年第四届全国优秀自考生评选获得高尚品德单项奖。2010年至2012年在职攻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多次入选某市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成员。坚信力量越大,责任越大!不把学识和能力只作为谋利或谋生的手段!个人利益应与国家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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