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鹿城区政府官网发布公告,对乱倾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实施有奖举报,最高奖励1万元。
据介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的不断加快,鹿城区乱倒偷倒建筑垃圾的违法现象呈现多发趋势,破坏了城市的整体环境,影响了文明城市形象。为鼓励广大市民提供线索积极举报偷倒垃圾违法行为,该区制定了行政执法管理领域违法处置垃圾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显示,违法处置建筑垃圾行为举报内容主要指建筑垃圾在排放、倾倒、运输、堆放等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行为。有奖举办方面显示,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根据举报线索对举报人反映的举报内容进行核实并作出处罚决定后,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比如,举报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建筑施工工地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奖励1万元,举报个人行为的奖励200元。
需要注意的是,多人举报同一违法行为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不重复奖励;对两人以上联名举报同一违法行为的,视为一次举报,奖励由第一署名人领取。对经认定存在违法举报信息不属实、证据不足或不符合立案标准等情形的,不予奖励。
本次奖励举报制度有效期限至2023年7月31日。举报方式为举报热线或来访举报,其中举报热线电话为96310;举报来访地点为鹿城区惠民路766号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动二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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