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5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对原“天上人间”部门副总孙立霞介绍卖淫案进行宣判,判处孙立霞有期徒刑4年,罚金人民币8000元,另继续追缴其犯罪所得人民币6500元。宣判时,孙立霞年仅24岁。一位花季少女是怎样一步步滑入犯罪的泥淖的呢?
1987年,孙立霞出生在吉林一户农民家庭。2004年,才思敏捷的她考取吉林某知名大学,成为一名大学生。2007年,21岁的孙立霞顺利通过论文答辩,获得该大学文学学士学位。
随后,凭借自身的努力,孙立霞在东北老家一家小制药厂找到了一份工作。在旁人看来,这个女孩儿接下来就会在东北这片沃土上立业、成家、生子,继续过着她平静如水般的生活,直至生命的末端。
也许是不安于现状,也许是对自已有更高的要求,孙立霞在这家小制药厂工作半年后,决心换工作,趁着年轻出外闯荡。经过一番思索,她将目标锁定在首都北京。而这一步,是她凶险“北源”的前奏。
北京人才济济,这让拥有学士学位的孙立霞倍感压力。由于她没有什么工作经验,也不屑于一个月几千块钱的工作,生活很快捉襟见肘。没有人知道那段时间,孙立霞人生的拐点是在怎样的背景下发生的。
2008年3月,孙立霞来到位于长城饭店西副楼的“天上人间”俱乐部应聘做陪侍。
这里号称“京城第一选美场”,因为这里的陪侍不乏高学历人才,艺术院校、知名学府、硕博研究生、海外留学生,一应俱全。一位曾到“天上人间”消费过的人讲,“天上人间”的陪侍素质相当高,可以说上通天文、下通地理,没事还会聊聊当下时事、经济。有些陪侍,甚至拎着上万元的LV皮包、开若跑车。
受到周遭环境的影响,孙立霞渐渐迷失自我,过起夜出早归的生活,沉迷于纸醉金迷当中。一个名校女孩儿就此沉沦。
在“天上人间”工作期间,为了掩人耳目,颇有文学功底的孙立霞将白已化名为“孙阅庭”。
据了解,当时在“天上人间”工作的人,每月挣多少钱、有没有被提升的机会,都要视“业绩”而定,而“业绩”直接与俱乐部的营业额、客源增加多少挂钩。
孙立霞在“天上人间”做陪侍期间,靠着多替客人订包房,想尽办法让客人买俱乐部的会员卡或是多点酒水、多消费等行为,迅速提升业绩,在同行中“脱颖而出”,后被提拔成一名小头目。
一年后,凭借各项“过硬的业绩”,孙立霞正式升为“天上人间”歌舞厅营业部的副总经理,完成从一名陪侍到管理层副总的转变。在被同行羡慕的同时,也只有她自己明白个中滋味。
从此,“孙阅庭”三个字在“天上人间”传播开来,被经常光顾那里的客人和夜总会里的陪侍们熟记。
据孙立霞在公安机关供述,2009年年初到2010年5月,她在“天上人间”做营业部副总期间,有些富豪找其介绍一些“小姐”做女朋友。孙立霞会先给“小姐”打电话问其有无时间,称要为对方介绍男朋友。
由于是行内人,“小姐”自然明白是要去接客卖淫的意思。如果“小姐”同意,其就会将客人的电话发短信告诉“小姐”,让“小姐”自己与客人联系。交易结束后,孙立霞从中获取提成。
“天上人间”的“小姐”卖淫都是明码标价,价格一般是3000元或5000元。行内的“小姐”们知道什么样的价钱需要提多少报酬给孙立霞,如果是3000元,则会分给其800元或1000元;如果是5000元,孙立霞则会拿走2000元或2500元。
2010年5月11日,朝阳区公安局组织警力400余人对“天上人间”等四大夜总会进行查处,遣散有偿陪侍者557名,后四大夜总会被处以最高上限“停业”6个月的行政处罚。
2010年夏天,丰台警方进行了一次大规模扫黄行动。在这次行动中,一名被控制的卖淫女意外交代出一条线索让警方警觉,她说以前曾在“天上人间”歌舞厅上班,曾在一个叫孙阅庭的经理介绍下卖过淫。
经过警方严密侦查,2010年8月6日,孙立霞被警方控制。到案后的孙立霞很快在公安机关和盘托出相关事实。
但在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孙立霞又全盘否认了其介绍卖淫的所有事实,并坚称是介绍双方交男女朋友。而当法官质疑其每次都要收取高额的中介费是何原因时,孙立霞又无法自圆其说。
孙立霞的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称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缺乏具体的交易时间、地点,系“抽象性”指控,没有嫖娼男子的证言佐证,建议法庭宜告孙立霞无罪。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立霞的行为已构成介绍卖淫罪。对于被告人孙立霞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根据全案证据、法院查明的事实以及在案多名证人均证实其明知所谓的介绍男女朋友即是介绍卖淫嫖娼的事实,对此孙立霞在公安机关也曾供述其每次介绍后均收取了一定数量的金钱,足以认定孙立霞具体的犯罪事实。
据悉,孙立霞在接到判决书两天后,因不服判决已正式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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