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话和童话一样,是比喻,是诗。童话不可认真,小孩不知道,“比喻”、“诗”,但知道不认真(这便是小孩的伟大,他们能处理童话与现实的区别性)——尼采之于希腊神话认真了,成了“异教的宗教”,自比为狄奥尼索斯,完。小孩是有幽默感的,健康聪慧的小孩特别幽默。尼采吃亏在缺少乃至不具幽默感,诗、音乐、性Y,他都太呆板了。
近日有几本关于尼采的书流到我手上来,我也就贪婪地一一读了。别人对尼采的描述,我是不相信的,而他们节引尼采自己说的话,由于是译文,我怎能认同呢——只凭如此芜杂的资料,加上我数十年与尼采周旋的经验,现在我可以这样说,尼采的哲学,如果只限于朋友间(书房里、起居室里)说说,那是很好的,然则用文字写定,而且成书又发布,那就错误百出,永远争议不清——写作,出书,不能像尼采那样做,像卡夫卡那样做也是错的(偏巧卡夫卡是尼采死党)。“超人”,是夹在悄悄话中的用词,呜哩哗啦地叫起来,多丢人。
尼采作为哲学家,则太多诗的任性。作为诗人,又太多哲理的认真。他站的位子是谁也不好站的,他不知道这个位子的危险性,得意洋洋地站了上去,那么,完。
纪德就聪明,他认定诗,然后带一点点哲理。
逆论,佯谬,反讽,波俏——这些是诗的语境惯技,用在哲学的殿堂里是失策的。
艺术家、文学家都自知无资格直接讲爱,那么间接讲就只能讲情,似乎是一项严明的律令。艺术、文学不可直接宣扬爱,违此律令,艺术、文学便不是艺术,不是文学了。
爱是明的,情是暗的。愈明的爱,愈伟大。越暗的情,越深切。
艺术家、文学家就在暗中看明,看得清楚,又必得克制自己走到明里去。有人走了,例如列夫·托尔斯泰,屠格涅夫苦苦劝阻他别走,托尔斯泰还是走了,毁了。
艺术、文学是暗的,暗的前头是指向明的。
尼采的苦恼更甚于托尔斯泰。哲学无法用情,故无暗处可守可回旋。他渴望也直接讲爱,甚至更坦率地讲爱(即酒神精神)。但爱的对象失落了。耶稣所爱的,尼采不爱,所以尼采进无可明,退无可暗,看到马夫鞭打马,觉得他就是马,马夫就是命运,不禁奔上前去抱住马头,放声痛哭。
摘自《木心遗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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