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条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

2023-03-31 20:05:1306:58 116
声音简介
第一百二十七条
  【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还存在着一定的争议,但法律应当对民事主体享有的数据权益、网络虚拟财产权益进行保护。由于本条规定是一条引致性规则,缺乏对于数据、网络虚拟财产权利义务内容的具体规范,对于数据、网络虚拟财产权的归属有必要作一探讨。
 
个人信息与数据存在着紧密的联系。本条所述数据是指具有可分析性、可统计性、有使用价值的信息的总和,不仅包括原生数据,即计算机直接产生的数据,也包括这些数据被记录、储存、编辑、计算后形成了具有使用价值的衍生数据,比如,购物喜好、信用记录等。
  自然人个人信息主要指,据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的任何生物性、物理性的数据、文件、档案等资料。

二、关于虚拟财产利益产生损失时网络经营者责任的认定问题

  当前,造成虚拟财产利益损失的原因很多,大致可归纳为四类:
  1.网络游戏经营者实施的行为导致虚拟财产损失
  网络游戏经营者为维持游戏秩序,认为游戏用户可能有私服、外挂、非法装备等行为,而采取冻结、删除虚拟物品甚至游戏账户的行为。
  2.网络游戏经营者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导致虚拟财产损失
  网络游戏经营者未保证网络系统、服务器和程序的安全性能,从而使其安全环境低于一般安全技术保障水平或服务合同约定水平,从而使游戏用户的虚拟财产受到损失。
  3.网络用户对自己的虚拟财产未尽到安全保护义务
  网络用户负有与持有信用卡用户相当的义务,即应当对自己持有的账户密码相关信息进行加密并保密,防止外泄。未尽到上述义务使自己虚拟财产安全受到危险,导致出现虚拟财产损失。
  4.利用网络技术非法入侵导致虚拟财产损失
  在网络游戏经营者提供安全保障环境的情况下,他人利用网络技术非法入侵,在此情况下网络游戏经营者往往难以防范,最终造成虚拟财产损失。
  在上述情况中,第一种情况下网络游戏经营者需要证明自己采取冻结、删除虚拟财产等行为有正当性,系发现有外挂等行为,为维持网络秩序采取的必要措施,否则应承担侵权责任。第二种情况系因网络游戏经营者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故而应承担相应责任。第三、四种情况系游戏用户自身原因和他人利用技术侵权而经营者无法防范,此时经营者应当免责。

三、关于网络虚拟财产权归属的认定

  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范围、法律性质尽管还存在着一定的争议,但法律应当对民事主体享有的数据权益、网络虚拟财产权益进行保护。由于本条规定是一条引致性规则,缺乏对于数据、网络虚拟财产权利义务内容的具体规范,对于数据、网络虚拟财产权的归属有必要作一探讨。
  关于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归属,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数据、网络虚拟财产应归于用户,即接受网络服务商所提供服务的用户所有;另一种观点认为应当属于网络服务商所有,用户根据与服务商之间的合同对网络服务商提供的数据仅有使用权。
  认定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的归属应当区别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具体使用情况。如果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过程中形成的数据等财产与网络服务商的数据平台明确可分、有自己独立的使用价值且可以通过导出或者转换的方式放置于用户自己的电脑或其他网络空间内,则用户应当对这部分数据享有所有权,如电子邮箱内的邮件数据、网络硬盘内的数据资料以及论坛、微博等社区内个人发表的帖子等资料。如果用户接受网络服务商提供的服务而形成的数据、网络虚拟财产与网络服务商提供的网络服务难以明确分割、无法导入给用户个人或者即使能够将数据导入给用户但没有使用价值的情况下,相关数据、网络虚拟财产归属于网络服务商比较符合当下的网络发展实践。
  对于后者分析如下:(1)用户与网络服务商之间形成网络服务合同关系,用户免费或者支付一定的费用接受网络服务,网络服务商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用户在使用服务商提供的服务时实际上是在服务商提供的基础数据平台上按照网络服务商提供的数据生成规则形成新的数据或者添加自己的相应数据,属于数据的添附行为,这些数据的产生和使用都是用户依据与网络服务商的约定行使自己的权利的行为,离开了网络服务商提供的服务,用户的这些数据将没有意义。网络服务商提供的基础数据平台如网络游戏空间当然属于服务商所有,用户不能因为自己的参与行为而取得对网络空间的所有权。(2)用户因为参与行为形成产生的数据、角色和虚拟财产属于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形成的附属物,本质上是服务商根据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用户对这些数据和虚拟财产享有使用权,但并不是所有权。(3)用户在网络游戏等虚拟空间形成的账号、角色、装备等虚拟财产虽然具有财产价值,但这种财产价值仅限于财产的使用层面,权利的权能内容是比较少且受限的,用户不能因为享有财产权益而要求与服务商共享数据的所有权。网络游戏等网络服务一般情况下属于商业服务,商业服务要根据市场的经营情况决定服务的经营期限,一旦某项服务的市场反映欠佳,网络服务商出于商业利益的考虑会终止网络服务,不可能无限期为用户提供相关虚拟财产的保管服务。如果认为用户对虚拟财产享有所有权,那么网络服务商必须无限期替用户保存这些数据,这显然是无法实现的,也不利于网络产业的健康发展。当然,我们认为,虽然在网络游戏等虚拟空间内的数据、虚拟财产用户不享有所有权,但用户对数据、虚拟财产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保护,在服务期限内,网络服务商非依法或非依约定不得封停用户账号,不得修改或删除用户数据,不得干扰用户对数据、虚拟财产的使用,否则即属侵害了用户对数据、虚拟财产的使用权益,亦属违约行为。

用户评论

表情0/300
喵,没有找到相关结果~
暂时没有评论,下载喜马拉雅与主播互动
音频列表
猜你喜欢
网络与数据通信

前一部分是计算机通信网络中数据信号传输的基础知识部分,主要内容是:数据信号的基带传输、频带传输、数据交换、数据通信网、及差错控制等。后一部分是计算机通信网络的构...

by:大脑改造计划

网络之游戏商人|虚拟游戏

无风在游戏中拥有华丽的技能,横扫游戏界,这不算牛,让人羡慕嫉妒恨的是,他竟能把游戏技能带到现实生活中!就凭这个,金钱,美女,名利……样样都是手到擒来啊!

by:史_dq

网络

抖音

by:洪琳2

网络音乐·网络歌曲

【官方福利区】发现你最近经常听轻音乐、纯音乐猜你喜欢喜马精选专辑《心理疗愈钢琴曲100首》一听就平静了,一听就困了缓解焦虑,帮助数百万听友入眠原价99元,福利...

by:期海商贸

网络安全法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网络安全

【内容简介】本书围绕网络安全法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内容展开。网络安全法部分,首先指出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梳理五大目标、四个原则、九项战略任务之间的关系。重点从...

by:电子工业_电子书

网络创业▏个人网络创业指南

每晚8-9点准时更新,帮助个人网络创业者,学习网上创业必备技能,思维。个人创业者晓安老师主讲...

by:晓安老师

图与网络

主要阐述网络最优化问题中运用的一些重要的图论方法和用图论方法解决的实际问题,如最小连接问题、最优线路问题、工作分派问题、网络流问题,以及图的染色和标号在实际中的...

by:大脑改造计划

网络搞笑视频‖网络梗‖“杂·多”

曾记否被梗“诱导”时情不自禁的痴迷与快乐。曾记否被搞笑视频逗的捧腹大笑的夜晚。曾记否……让我们找回这份快乐吧!欢迎收看搞笑视频。每周尽量五更,从大量APP搬运汇...

by:古往今来MK2_摆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