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据中国消防报道:近日,浙江温州苍南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苍南县望里镇马鞍园区进行消防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马鞍园区3幢102车间一员工在车间内违章吸烟。
望里派出所对陈某在具有火灾危险场所吸烟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拘留二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在具有火灾、爆炸风险的场所,严禁人员违反规定吸烟。否则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2021年4月22日,上海一工厂发生火灾,致8人遇难。经调查认定引发火灾的直接原因是:作业人员黄春生在车间内违章吸烟,引燃周边杂物并扩大成灾。
2020年6月17日,湖南娄底一物流中转门店发生火灾,造成7人死亡。起火原因为现场人员肖某将未熄灭的香烟丢弃在地引燃电器包装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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