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据浙江省“清廉衢州”消息,衢州市纪委监委通报7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问题,其中5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人受到政务撤职处分。
原市交投集团车队队长毛志明酒驾问题
2022年3月9日晚,毛志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41mg/100ml,毛志明被处罚款17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2022年6月,毛志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龙游县詹家镇经济生态办主任黄泽龙酒驾问题
2022年6月14日晚,黄泽龙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40mg/100ml,黄泽龙被处罚款16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2022年8月,黄泽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柯城区华墅乡综合信息指挥部原副主任徐巍醉驾问题
2022年7月3日上午至4日凌晨期间,徐巍多次饮用白酒。7月4日12时17分,徐巍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血液检测,乙醇含量为127mg/100ml。2022年7月14日,因犯罪情节轻微,柯城区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2022年9月,徐巍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常山县芳村镇招商员王国庆醉驾问题
2022年9月19日晚,王国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血液检测,乙醇含量为154mg/100ml。2022年10月26日,因犯罪情节轻微,常山县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2022年12月,王国庆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衢江区双桥乡政府工作人员徐汶嘉酒驾问题
2022年12月9日晚,徐汶嘉饮酒后驾驶摩托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37mg/100ml,徐汶嘉被处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2023年2月,徐汶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江山市坛石镇经济生态办工作人员郑根祥酒驾问题
2022年7月15日晚,郑根祥饮酒后驾驶摩托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22mg/100ml,郑根祥被处罚款105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2022年11月,郑根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开化县大溪边乡农业农村办公室气象员、农技员吴月华酒驾问题
2022年6月27日晚,吴月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25mg/100ml,吴月华被处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2022年8月,吴月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7起酒驾醉驾案例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不强、法纪观念淡薄,有的对酒驾醉驾行为危害性认识不够,心存侥幸、铤而走险,严重危害他人和社会安全;有的明知酒驾醉驾违纪违法,仍以身试法、因小失大。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自觉主动远离“酒局”,减少不必要的应酬,带头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维护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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