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曰:凡合和汤药,治诸草石虫兽,用水升数消杀之法则,云何?
答曰:凡草有:根、茎、枝、叶、皮、骨、花、实,诸虫有毛、翅、皮、甲、头、足、尾、骨之属,有须烧炼炮炙,生熟有定,一如后法。
顺方有福,逆之者殃。或须皮去肉,或去皮须肉,或须根茎、或须花实,依方炼治,极令净洁。
药有相生相杀,气力有强有弱,君臣相理,佐使相持。
若不广通诸经,则不知有好有恶,或医自以意加减,不依方分,使诸草石强弱相欺,人入腹中不能治病,更加斗争,草石相反,使人迷乱,力甚刀剑。
若调和得所,虽未能治病,犹得安利五脏,于病无所增剧。
例曰:诸经方用药,所有熬炼节度,皆脚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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