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今天官方公布对中甲辽宁沈阳城市领队段鑫的处罚。段鑫因为在联赛中击打裁判面部,被禁赛8个月+罚款15万。
7月23日,中甲第15轮南京城市对辽宁沈阳城市一战。根据裁判员报告、比赛监督报告、视频、当事方情况说明及听证,当比赛进行到第45+1分钟时,在裁判员鸣哨停止比赛后,辽宁沈阳城市足球俱乐部队官员段鑫因对裁判员判罚不满,辱骂裁判员,裁判员陈浩出示红牌将其罚离替补席。
随后,段鑫实施暴力行为,击打裁判员面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比赛结束后,段鑫及时主动公开承认错误并已有深刻认识。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五十四条、第四十八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一、禁止辽宁沈阳城市足球俱乐部队官员段鑫进入比赛体育场8个月;
二、罚款人民币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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