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上调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至80%

2023-08-03 19:13:0002:59 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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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建局就《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通知》内容共5条,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阶段性提高职工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标准。为加大对缴存职工尤其是新市民、青年人职工租房提取公积金缓解住房困难问题的支持力度,落实国家、部委相关工作部署要求,深圳市住建局拟阶段性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标准。即,在《通知》中明确,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自本通知施行之月起12个月内,提取该期间内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80%提取;其中,新市民或者青年人职工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提取。

增设多子女家庭公积金倾斜性支持政策。为进一步落实《指导意见》《实施意见》关于对多子女家庭实施住房公积金倾斜性支持政策的要求,深圳市住建局拟在《通知》中明确对本市无房多子女家庭职工的支持举措,即二孩及以上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提取;若在市住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提供租房合同、租房发票则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月应缴存额的限制;并明确该类职工办理租房提取还应当提交子女、家庭相关证明材料。

加大对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职工的支持力度。为进一步加大对承租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职工租房支持力度,深圳市住建局拟在《通知》中明确,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条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可按实际租金提取;符合本通知第一条或第二条规定情形的,也可按相应规定提取。

构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直付支持机制。为提升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职工支付租金的便利性,深圳市住建局拟在《通知》中明确,职工承租经市住房主管部门认定的保租房,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以授权公积金中心每月将其按规定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具备转入条件的保租房运营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以此进一步简化业务办理流程,提升职工服务体验。另外,此举或可实现帮助职工从保租房运营机构获取免押金或减租金的优惠支持措施。

此外,深圳市住建局还拟在《通知》中明确职工办理租房提取业务应当如实申报信息、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提取方式和提取频率等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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