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陕西省吴堡县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一则起诉书,男子因未婚妻不随自己回家,也不退还彩礼,持菜刀砍伤未婚妻及其母亲,检方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起诉书显示,贾某某,男,汉族,初中文化。
经查,2020年,贾某某与慕某某通过征婚网相识。同年5月,二人举行了订婚仪式。随后,二人在贾某某家中共同生活。
约一年多后,贾某某怀疑慕某某与另一男子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遂发生多次争吵。2022年5月29日,二人争吵后,慕某某回到其母亲王某某家。
2022年8月23日,贾某某来到王某某家中,多次请求慕某某随自己回去,其不同意。贾某某见慕某某家人不帮忙劝说,反而都在玩手机,感到特别烦躁。
8月24日凌晨4点左右,贾某某再次跟慕某某商量,但慕某某仍不同意。
贾某某想到订婚时给了慕某某35000元彩礼,给了王某某5000元,生活中又多次给慕某某钱,现在慕某某既不回去,也不退回彩礼,心里越想越气,便持菜刀将其砍伤。
王某某听到慕某某呼救后,上前阻挡贾某某,被贾某某砍伤。紧接着,慕某某的弟弟上前拉扯贾某某。贾某某丢弃菜刀后驾车逃离现场。随后,慕某某的弟弟报警并拨打120急救电话。
经鉴定,慕某某左肩胛骨骨折,符合轻伤二级,左上臂中段外侧皮肤裂伤、左肩峰背侧正中皮肤裂伤,符合轻微伤;王某某的伤情为左颞顶部皮肤裂伤、左颧部外侧皮肤裂伤、左肩部皮肤裂伤,符合轻微伤。
检方认为,贾某某因感情纠葛,意图杀害他人,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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