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斗门区首批“无讼村居”授牌暨“驻村法官工作室”揭牌仪式在莲江村举行,莲洲镇莲江村委会、新洲村委会、横山居委会成为首批“无讼村居”。斗门区将在这3个试点基础上,逐步扩大“无讼村居”范围,着力打造“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街、矛盾不上交”村居治理格局。这是珠海市首次获授牌的3个“无讼村居”。
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莲江村依五指山脚蜿蜒而建,勾勒出岭南村庄的灵秀与活力,在乡村振兴中更是旧貌换新颜。
有了“驻村法官工作室”,斗门法院派驻法官驻村参与矛盾调处,将“无讼”理念融入基层治理,成为打造“无讼村居”的基石。由驻村法官、乡贤调解员、村居调解员、驻村居法律顾问等构成的多元调解力量,建立起村居矛盾纠纷排查和调解机制,让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莲江村村居调解员罗巨泉介绍说,村里的矛盾纠纷主要涉及婚姻家庭继承、民间借贷、土地承包等方面。“这些矛盾纠纷表面上是‘事’,但说到底是‘情’,如果只是通过法院判决,会显得很生硬,有时甚至会破坏邻里关系,激化村民矛盾。所以,进行调解是很重要的一环。”
前不久,莲江村村民老陈因为拖欠承包款,被村经济合作联社起诉。罗巨泉介绍,经过多次调解,老陈主动缴清拖欠的承包款后,继续承包鱼塘。
“‘无讼村居’不是说没有诉讼,而是通过诉讼前的矛盾排查和调解,缓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减少村居诉讼。”斗门法院横山法庭副庭长韩蕾蕾表示,调解还可以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主动履行,不吵不闹不上访,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最终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立足本土进行有益尝试
斗门区有129个行政村居,农村人口占全市农村人口近9成,是乡村振兴和“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主战场,积极探索村居基层治理的法治路径,打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对此,斗门法院立足本土实际情况进行了有益尝试。
此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举办的中国法治发展研讨会在北京举行,对斗门法院《人民法庭参与“无讼村居”诉源治理建设的斗门实践与探索》进行了研讨,就人民法庭参与“无讼村居”建设,提出了思路和对策。在今年7月《珠海法治蓝皮书》优秀专题报告评选中,斗门法院《人民法庭参与“无讼村居”诉源治理建设的斗门实践与探索》获得一等奖。
“在首批试点基础上,将逐步扩大‘无讼村居’范围,为构建平安和谐的乡村治理提供参考路径。”斗门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
莲洲镇乡贤成功调解村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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