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的主角既是嫌疑人,却也曾是一名受害者。她叫金富男,韩国一位命运悲惨的女子。
1961年,金富男生于全罗北道南原的偏僻农村,当时韩国男尊女卑意识十分浓厚,这种氛围一定程度上对金富男的人生悲剧起到了推波助澜的效果。
金富男家中没有水井,家里用水都是从邻居宋百权家中取。金富男9岁那年,开始按父母的吩咐到宋百权家中取水。
35岁的宋百权常年独居,缺乏两性生活。9岁的金富男乖巧可爱,宋百权每天看着她,心中升起了欲火。
那天,宋百权终于忍不住,花言巧语地把金富男骗进房内,将门反锁,扒掉金富男的外衣和内裤,压在了她幼小的身体上……
也不知过了多久,金富男颤抖着穿起裤子,鲜血从裤档不断渗出,撕裂般的痛让她走路都是一拐一拐的。
宋百权对金富男威胁道:“回家后不能将我们今天所做的事情告诉你爸妈和哥哥,不然就等着全家死光光吧!”
回到家后,金富男像是失了魂般,身心遭受着巨大的痛苦,却又无人可以诉说。
她不告诉家人,一来是想到大叔的威胁,担心他真的会杀害自己全家;二来是因为父母重男轻女,从来就不怎么关心她,她也没有向父母吐露心声的习惯。
不过,当父母再要求他去邻居家打水时,她都会歇斯底里地反抗。父母只当她是偷懒,压根没想到去好言询问背后的原因,彼此间的亲子关系进一步恶化。
金富男小学毕业后,即被送到首尔一户有钱人家中当女佣。雇主一家对她很好,家里条件也不错,在这里,金富男慢慢适应了都市生活,也开始明白,9岁时的那场痛苦遭遇是男欢女爱的过程。这让埋藏在心底深处的伤疤再次发动,金富男终日沉浸在伤痛中无法自拔。
内心的苦楚无法倾吐,金富男变得越来越孤僻。另一方面,自己赚来的钱必须寄回家乡,以供哥哥念大学,亦让她觉得家庭对她没有关爱、只有索取,内心进一步憋屈。
20岁那年,金富男被父母催着回家,通过媒人介绍,替她找了个婆家。
婚后,金富男并没幸福起来,她脑海里始终刻画着9岁时被邻居性侵的画面,令她无法和丈夫过正常的夫妻生活。在几次行房遭拒后,丈夫感到愤怒。
金富男其实很希望能够通过婚姻重获新生,所以,经过一段时间的心理挣扎后,她一五一十地给丈夫讲了自己幼时遭遇性侵的经历。然而,丈夫不仅不心疼她,反倒觉得这算不得什么大事,没必要记挂在心上。
丈夫的态度让金富男很是失望,她开始封锁自己。
最后,丈夫打电话到岳父家诉苦:你女儿幼时遭性侵,无法走出阴霾,我们没有行过房,这样下去,夫妻关系很难维持。
两个月后,金富男与丈夫签下了离婚协议书。在家人的张罗下,不久后,金富男和第二任丈夫结婚,但这只是悲剧重演罢了!金富男还是无法与丈夫发生性行为,夫妻俩继续因此而争吵。
眼看着第二次婚姻又到了破裂边缘,金富男醒悟过来,自己的悲剧都是那段不幸过去造成的!
为了解开这个心结,金富男准备到法院状告始作俑者宋百权,不料遭到现任丈夫多次阻止:时间过去这么久,告也没用,还会让自己丢脸。
心有不甘的金富男找警察询问,得到了绝望的答案:性侵罪已经过了追诉期,且无法取证,不能立案。
不能让侵犯者受到惩罚,自己就始终放不下。在巨大精神压力的折磨下,金富男回到娘家,闯入邻居家中辱骂宋百权。
当时55岁的宋百权已经中风,但这并不能消除金富男心中的恨意。
在挨了金富男几次辱骂后,或许是良心受到谴责,宋百权给金富男哥哥拿了40万韩元当作赔偿金,但没有向金富男道歉,也没有承认当年的恶行。
金富男再次感到遭受了冒犯,决心自己动手报复,她到菜市场买了菜刀,于1991年1月30日来到宋百权家,让宋百权认错。
宋百权骨子里有着男尊女卑的思想,自然不肯当面向金富男低头,大骂金富男是疯女人,还喊道:“已经给你家40万元了,你这妓女还想怎样?”
金富男气极,从腰间取出菜刀,冲上前推倒宋百权,割下了他的下体。
宋百权因中风行动不便,只能嗷嗷大叫。
金富男杀红了眼,不断用菜刀砍剁宋百权的下体,之后又向宋百权腹部猛砍。
附近邻居听到喊叫声,连忙赶来,从后方抱住金富男,抢走她手上的刀。这时,金富男突然像失了魂般,两眼无神,呆望天空。
1991年8月26日,30岁的金富男站在被告席上,望向法官,口气坚定地说道:“我不是杀人,而是杀了一只畜牲。”
法官考虑到金富男曾是性侵事件的受害者,加之鉴定出其患有精神障碍,最终仅判处她2年6个月徒刑,缓刑3年,1年强制治疗。
1993年,金富男走出治疗所时,举止言谈和常人无异。
这一次,她终于能够开始真正的新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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